| 马村工业园污水处理站(一期)工程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SXJC-2026-58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高平市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马村工业园污水处理站(一期)工程EPC总承包(招标项目编号:M1401000155210913001)可行性研究报告已由高平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以高经开审【2026】11号文批准,初步设计已由高平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以高经开审【2026】14号文批准,项目资金来源除申请上级资金外,其余由高平市政府统筹解决,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规模:分为建筑工程、安装工程两部分。 建筑工程包括厂区建筑、厂区室外建筑工程、厂外市政建设工程。厂区建筑包括各建筑物、构筑物。 厂区室外建筑工程包括光伏、道路、绿化、围墙、厂区沟道。 厂外市政建设工程包括给水工程、污水工程、再生水工程、雨水工程的市政建设工程及道路及桥梁工程。 安装工程包括工艺系统、电气系统、厂区室外安装工程、厂外市政安装工程。 工艺系统包括各建筑物、构筑物内设备及管道阀门。 电气系统包括室内电气系统及室外电气系统。 厂区室外安装工程包括车辆、通讯设备、化验设备、机修设备。 厂外市政安装包括给水工程、污水工程、再生水工程、雨水工程的市政安装工程及电信工程。 2.2 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不分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001标段马村工业园污水处理站(一期)工程EPC总承包: 具体招标范围: 设计范围:施工图设计及后续服务 采购范围:施工图设计范围内的所有设备、材料 施工范围:施工图纸范围内的所有内容 2.3 建设 (注:项目总负责人与工程施工项目经理可为同一人担任) 3.5 投标人在″信用中国 ”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名单、在″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3.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7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单位不得超过两家。牵头单位须满足下列要求:牵头人代表联合体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联合体成员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牵头单位以及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权利、义务和法律责任等,联合体牵头单位对其余联合体各成员单位的义务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对本项目的投标。 四、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