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项目地点: 烟台市海阳市 、威海市乳山市
建设规模:
(1)山东半岛南 3 号 300MW 海上风电项目,项目位于烟台海阳市南部海域,离岸距离约 37~43 公里,水深约 28 至 33 米,投集站位于海阳核电工业园区。装机容量 301.6MW,安装 58 台远景能源生产的 EN-161/5.2 型号风机,单机容量 5.2MW,轮毂高度 102 米,叶片直径 161 米。采用一机一变的接线方式,箱变升压至 35 千伏后,经十回 35 千伏海缆,汇集至海上升压站 35 千伏母线,经两台变压器(2×180 兆伏安)升压至 220 千伏后,通过两回220 千伏海缆(每回约 42 公里),送至投集站 220 千伏母线,经一回220 千伏“能星线”送至电网观星站并网。
(2)山东半岛南海上风电基地 V 厂址 500MW 项目。项目位于烟台海阳市南部海域,离岸距离约 29 至 31 公里,水深约 17.7m~27.4 米。国集站位于海阳核电工业园区。装机容量 500MW ,安装 70 台远景能源生产的 EN200 型号风机单机容量 7MW 风电机组及 1 台中车 WT10000D225 型单机容量 10MW 风电机组,7MW 风电机组叶轮直径 200m,轮毂高度 117m ,10MW 风电机组叶轮直径 225m,轮毂高度 130m。采用一机一变的接线方式,箱变升压至 35 千伏后,经十六回 35 千伏海缆,汇集至海上升压站 35 千伏母线,经两台变压器(2×290 兆伏安)升压至 220 千伏后,通过两回220 千伏海缆(每回约 32 公里),半岛南 V 项目陆上集控中心 220kV 母线,以 220kV 电压等级接入山东电网。
(3)山东半岛南海上风电基地 U 场址一期 450MW 项目,项目位于山东省乳山市南侧海域,风电场场区水深 24m~28m,场址中心离岸距离约 20km。项目安装 53 台单机容量为 8.5MW 的风电机组,总装机容量为 450.5MW,场区内配套建设一座 220kV 海上升压站。
(4)山东海卫半岛南 U 场址 450MW 海上风电项目,项目位于山东省乳山市南侧海域,风场中心离岸 26km,施工水深 28.5m 至 30.5m,规划用海面积约 72 平方公里,安装 53 台单机容量 8.5MW 发电机组,与一期项目共用 1 座 220kV 海上升压站及 1 座陆上集控中心。
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两年。
2.2 招标范围
|
序号 |
招标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服务期要求 |
信息服务 费(元) |
|
1 |
2 026-09-1 5-012-01 |
青岛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所属场站运营期海洋环境跟踪监测技术服务 |
(1)开展山东半岛南 3 号海上风电项目运营期海洋环境跟踪监测工作,通过对海洋水质环境、沉积物环境、海洋生态、生物体质量、水下噪声、电磁辐射和海洋水文气象等的跟踪监测,及时了解和掌握运营期工程海域生态环境状况。结合施工期及试运营期的相关调查资料,分析工程运营期对环境的影响,为主管部门提供管理依据,为项目方保护环境提供基础资料;运营期环境监测方案编制(含船机、人员、试验器材等监测需要的所有相应资源)、按相关要求提交监测报告。 (2)开展山东半岛南海上风电基地 V 场址 500MW 项目运营期环境跟踪监测工作,通过对海洋水质环境、沉积物环境、海洋生态、生物体质量、水下噪声、电磁辐射和海洋水文气象等的跟踪监测,及时了解和掌握运营期工程海域生态环境状况。结合施工期及试运营期的相关调查资料,分析工程运营期对环境的影响,为主管部门提供管理依据,为项目方保护环境提供基础资料。运营期环境监测方案编制(含船机、人员、试验器材等监测需要的所有相应资源)、按相关要求提交监测报告。 (3)开展山东半岛南海上风电基地 U 场址一期 450MW 项目运营期环境跟踪监测工作,通过对海洋水质环境、沉积物环境、海洋生态、生物体质量、水下噪声、电磁辐射和海洋水文气象等的跟踪监测,及时了解和掌握运营期工程海域生态环境状况。结合施工期及试运营期的相关调查资料,分析工程运营期对环境的影响,为主管部门提供管理依据,为项目方保护环境提供基础资料。运营期环境监测方案编制(含船机、人员、试验器材等监测需要的所有相应资源)、按相关要求提交监测报告。 (4) 山东海卫半岛南 U 场址 450MW 海上风电项目运营期环境跟踪监测技运营期环境跟踪监测工作,通过对海洋水质环境、沉积物环境、海洋生态、生物体质量、水下噪声、电磁环境等的跟踪监测,及时了解和掌握运营期工程海域生态环境状况。结合施工期及试运营期的相关调查资料,分析工程运营期对环境的影响,为主管部门提供管理依据,为项目方保护环境提供基础资料。运营期环境监测方案编制(含船机、人员、试验器材等监测需要的所有相应资源)、按相关要求提交监测报告。 |
合同签订后两年。 |
1000 |
备注:招标范围以招标文件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基本资格条件
(1)投标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资格;
( 2 ) 投 标 人 经 营 状 况 良 好 , 具 有 良 好 的 资 信 和 信 用 (以 “ 信 用 中 国 ” 网 站查询为准, 没有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没有处于会导致中标后无法履行合同的被责令停产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投标人近 36 个月内(含,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因自身的责任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同一标段投标;
(5)投标人没有处于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未被列入供应商涉案“黑名单”;
(6)投标人没有处于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3.2 专项资格条件
(1)投标人应在国家生态环境监测技术服务机构管理系统完成备案(提供查询结果截图);
(2)投标人应具有近 5 年内(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有 1 个海洋环境监测合同业绩(需提供合同主要页面复印件,包括合同首页、服务范围、签字页)。
(3)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获取
招标文件发布时间2026 年 9 月 15 日至 2026 年 9 月 22 日全天。
热线服务:上午 8:30~11:30,下午 13:30~18:00(法定节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