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吴忠市南湖蓄水工程安全加固工程公开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2026-09-24 IP属地 北京
 南湖蓄水工程安全加固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2.1.1项目概况:南湖蓄水工程原设计蓄水库容为6864.7万m³(含淤积库容),对应正常蓄水位为1310.00m保持不变。在南湖蓄水工程现状蓄水基础上要增加1750万m³水量排入南湖蓄水工程,累加后临时应急蓄水库容9369.71万m³(含淤积、调洪库容),对应临时应急蓄水位1311.84m。迫于退水时间强制要求,自然蒸发来不及,在临时湖退水过程中南湖将有超1亿万m³矿井水的蓄存。

2.1.2招标范围:在南湖蓄水工程原址进行安全加固,对主坝、环湖路等水工建筑物实施塑钢板桩防浪、水泥土搅拌桩防渗墙及配套修复工程。包括:

(1)挡水坝防浪塑钢板桩工程:坝顶上游侧增设塑钢板桩,坝顶总长2450.0m,塑钢板桩铺设长度2327.0m,单根总高度3.6m,地面以上1.2m,塑钢板桩总面积8377㎡,塑钢板桩采用高分子复合高强度板桩,参考型号SU765-304-12-UD型,含密封止水条,玻璃纤维含量≥10%,桩顶设高分子复合板桩盖帽(面宽410mm,侧板高85mm,口宽310mm,厚6mm),塑钢板桩施工前在坝顶上游侧路缘石后开挖0.7×0.3m(宽×高)槽,塑钢板桩施工后采用C25混凝土回填处理。坝顶现状碎石路面,施工后坝顶铺设碎石路面找坡修复层,总长度2.45km,宽度6.5m,向下游侧找坡2%,铺设平均厚度10cm,前坝坡维持现状坡比1:2.75,后坝坡维持现状坡比1:2.75。

(2)挡水坝泄水建筑物工程:将控制段挡水胸腔加高1.62m,长4.0m,为钢筋混凝土重力式墙结构,墙高度1.62m,墙顶宽度0.5m,内外侧垂直,与原结构结合处凿毛植筋处理。在泄水建筑物处增设一套水位监测系统,水情遥测站主要由监测传感器、供电和数据采集传输系统等组成。

(3)环湖道路防浪塑钢板桩工程:路顶上游侧增设塑钢板桩,坝顶总长5280.0m,塑钢板桩单根总高度3.6m,地面以上1.2m,塑钢板桩总面积18882㎡,塑钢板桩采用高分子复合高强度板桩,参考型号SU765-304-12-UD型,含密封止水条,玻璃纤维含量≥10%,桩顶设高分子复合板桩盖帽(面宽410mm,侧板高85mm,口宽310mm,厚6mm),塑钢板桩施工前在坝顶上游侧路缘石后开挖0.7×0.3m(宽×高)槽,塑钢板桩施工后采用C25混凝土回填处理。环湖道路顶现状为砂砾石路面,施工后路顶铺设砂砾石路面找坡修复层,总长度1.67km,宽度6.0m,向下游侧找坡2%,铺设平均厚度10cm。

(4)环湖道路副坝防渗墙工程:对环湖道路5处副坝增设水泥土防渗墙防渗处理,桩号分别为东段1#副坝0+000-0+980、东段2#副坝0+980-1+920、东段3#副坝2+650-3+800、东段4#副坝4+290-5+590、西段1#副坝3+940-4+670,搅拌桩深度8.5m~24.5m,搅拌桩沿副坝坝轴线上游2.5m布置,为防止坝肩的绕坝渗漏搅拌桩轴线在副坝两侧各延伸50m,搅拌桩轴线总长度5100m,搅拌桩入弱风化基岩下部1.0m,搅拌桩防渗面积61335㎡。深层水泥土搅拌桩防渗墙墙厚30cm,设计水泥掺量18%(施工期间实验配比),采用P.O 42.5抗硫水泥,水灰比控制0.8~1.2,渗透系数不大于1×10-5cm/s;设备采用多头搅拌桩机,挖掘头成孔直径44cm,钻杆轴中心距323cm,每幅间套接长度大于17.7cm,所有转角位置桩体加大搭接20~30cm,加密布桩,避免转角薄弱渗漏通道;采用大于等于5轴搅拌桩机时每幅间套接长度为单桩直径44cm。深层搅拌法施工场地为环湖道路路顶,路顶平整满足要求,施工前沿施工轴线开挖导向沟,沟深0.5m,宽0.6m。工程采用两喷四搅工艺,保证桩身均匀、无夹泥、无断桩。坝体修复主要是副坝水泥土搅拌桩施工前沿施工轴线开挖导向沟及修复回填,沟深0.5m,宽0.6m,开挖后待水泥土搅拌桩施工完成后对导向沟利用开挖砂石料回填处理。环湖道路副坝段对坝顶重新铺设砂砾石路面,总长度5.1km,宽度6.0m,向下游侧找坡2%,铺设平均厚度36cm。

(5)环湖道路前坝坡砌护:对环湖道路未砌护上游坡面存在隐患段落增设干砌石砌护,增设总长度1.71km,其中环湖道路东段1.46km,环湖道路西段0.25km,环湖道路上游坡比1:1.5,砌护从现状地面砌护至路顶,砌护高度2.0~2.86m,砌护方式为:最底层铺设0.3m厚砂砾层,砂砾石上铺设土工布(布重200g/m²),最上层铺设0.4m厚干砌石砌护,护坡总面积6556.5㎡,其中环湖道路东段5484㎡,环湖道路西段1072.5㎡,砌护基础设1.0×1.0m浆砌石基座。

具体以施工图范围内的所有工作内容为主(水位监测系统甲供)。

2.1.3标段(包)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一个标段。

2.1.4计划工期:计划总履约期限254日历天(控制工期150天,即2026年10月20日至11月30日,2027年3月15日至6月30日)。

2.1.5项目地点:宁夏吴忠市盐池县冯记沟乡回六庄村与灵武市白土岗乡海子井村交界处。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条件:(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

    (3)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21年10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中型及以上水库除险加固施工(不含施工劳务分包合同)的合同业绩1份,且均已投运1年及以上。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从投运时间至投标截止日满1年及以上的材料(若合同甲方不是最终用户,合同甲方获取的最终用户证明也可)。(注:若合同业绩未体现出中型及以上水库,须提供用户证明或设计资料或批复文件或施工图纸或网站截图等能证明提供的业绩合同为中型及以上水库的证明材料。)

    【4】信誉要求:/

    【5】项目经理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提供拟任项目经理有效的一级建造师(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注册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2)项目经理须至少具有担任过中型及以上水库除险加固施工(不含施工劳务分包合同)项目的项目经理或项目负责人工作经历1项,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项目经理业绩的合同,若合同中无项目经理姓名,须提供对应的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证明材料(须含工程名称、项目经理及单位名称)。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技术负责人:(1)投标人须提供拟任技术负责人有效的高级工程师职称证书(水利工程专业)。

    (2)技术负责人须至少具有担任过中型及以上水库除险加固施工项目的总工程师或副总工程师或技术负责人工作经历1项。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技术负责人业绩的合同,若合同中无技术负责人姓名,须提供对应的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证明材料(须含工程名称、技术负责人及单位名称)。

    安全负责人:投标人须提供拟任安全负责人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

    质量负责人:/

    【7】其他要求:(1)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及安全负责人须为投标人在册正式人员,投标人须提供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及安全负责人近一年内(2025年10月至投标截止日)至少连续6个月在投标单位缴纳社会保险的缴费证明(缴费证明材料可以是:社保网站养老险种查询信息网页截图、或带有社保机构印章的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或加盖社保机构印章的社保证明缴纳材料)。

    (2)【重要提示】一级建造师证书有效性判断标准(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规定):①自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②一级建造师打印电子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一级建造师电子证书超出使用期限的,该电子证书无效。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获取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6-09-24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6-09-29 16:00:00。

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供应商会员事宜,未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以公告详细内容为准! 
 
联系人:王 清 
电话:010-52883525 
手机:18810099894 (微信同号)  
QQ2354340029(添加备注:单位名称+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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