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中新北辛窑煤业公司副斜井修复工程项目该项目资金来源已落实,已具备招标条件。就本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简介与招标范围:山西中新北辛窑煤业有限责任公司位于山西省大同市新荣区北辛窑村,行政区划隶属于大同市新荣区,现处于停产状态。
本矿井副斜井设计长度 646m,净宽 3.4m,净高 3.35m,净断面 10.1m²,其中表土及风化基岩段长 15m,井筒倾角 19°,采用料石砌碹支护,支护厚度 350mm。该井筒于2011 年完成起底改造。2026 年 1 月 24 日,副井井口附近发生冒顶事故,事发初期初步估算冒落段井筒斜长约 40m,经物探钻探复核实际坍塌斜长 38.2m。
按照设计要求,本次招标包括副斜井井筒冒落及严重变形段(从井口往下斜长 85m)的修复及修复期间井下临时排水、供电等,主要包括上述工程所包含的地面及井下施工工程及修复完成后井筒功能的恢复。
2.2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2.3计划工期:总施工工期为 103~133 个工作日
2.4建设地点:山西中新北辛窑煤业有限责任公司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3.2投标人须具有(矿山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或以上资质);
3.3 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4 投标人自2023 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须具有至少2项煤矿井巷工程业绩,须提供合同扫描件,合同中须明确工程项目名称、承包工程范围及主要内容页或能体现资格业绩内容、合同签订时间和签章页等;
3.5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矿业工程专业),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经理或施工项目负责人,须提供有效证书扫描件及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经理或施工项目负责人的承诺函;
3.6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
备注:
(1)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以投标人成功递交的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为准。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若在投标文件中所附注册建造师证书过期或未在电子注册证书上“手写签名”的,可以补充澄清。
4.招标文件获取
招标文件购买时间:2026年10月09日09时00分到2026年10月19日16时00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