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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县山城乡八里铺村岗子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附属工程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8-01-08  浏览次数:0
核心提示:本项目 联系人:李 杨(经理)手机:1368 32 33 285 电 话:010-5195 7458 1、招标条件本环县山城乡八里铺村岗子易地扶贫搬迁安
本项目 联系人:李 杨(经理)手机:1368 32 33 285 电 话:010-5195 7458
1、招标条件
本环县山城乡八里铺村岗子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附属工程施工已由环财发【2017】167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环县山城乡人民政府,建设资金为财政奖补资金及筹资筹劳,招标人为环县山城乡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环县山城乡境内
2.2、建设标准
环县山城乡八里铺村岗子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附属工程,在岗子组易地扶贫搬迁点新建护坡117.18m,渗水砖硬化522.24㎡,透视墙117.18m,道牙26m,DN200双壁波纹排水管68.13m,给水PE管85.37m,雨水口7个,检查井16个,化粪池1个。
2.3、计划工期:2个月。    
2.4、招标范围:施工图范围内的全部工程。
2.5、标段划分:本项目共1个施工标段 。
2.6、工程质量: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取得房建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施工资质,无介入诉讼仲裁案件,信誉良好。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记录,投标人近三年内成功完成过两个及以上同类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业绩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若有虚假按废标处理);所有施工管理人员须为投标单位的在职人员(在投标文件中须提供所在单位为其购买的社会保险缴纳凭证),项目经理必须具备贰级建造师及以上资格并取得助理工程师任职资格、交通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并具有3年房建施工经历。项目总工程师必须具有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并具有3年房建施工经历。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也不接受任何单位或个人出借或以任何方式挂靠、借用他人资质投标。
3.3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3.4有在建工程的项目经理不得参加本次投标;庆阳市以外企业需提供企业注册所在地地市级交通主管部门出具的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证明。
4. 网上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时间:2018年1月8日至2018年1月12日 17时
4.2 方式:符合条件的投标人请自行联系代理机参加报名。
5.资格审查方法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后审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1月30日15时30分,投标人应于2018年1月30日15时30分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庆阳市环县紫冠嘉园2号楼1单元11101室。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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