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煤制油分公司气化厂8台气化炉灰渣外运服务项目(招标编号:CSIEZB180400141)已经批准采购,项目业主(招标人)为神华宁夏煤业集团有限公司,资金来源: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及范围
2.1项目地点:煤制油分公司气化厂
2.2项目概况:神华宁夏煤业集团有限公司煤制油分公司气化装置第一标段共8台气化炉,在正常生产期间,装置产出的粗渣(湿基)、 滤饼(湿基)需拉运至宁东一号渣场,运距约11.5公里。按年生产8000小时计算,粗渣(湿基)排放量约为71.79万吨/年(设计值),滤饼(湿基)排放量约为117.3万吨/年(设计值) 。
2.3招标范围:
2.3.1负责气化装置一标段8台气化炉粗渣、滤饼运输、过磅、装卸服务。
2.3.2出厂的灰、渣、饼、泥必须运输到委托方指定的地点(宁东一号渣场)进行处理,不得出售。
2.4计划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
3.1.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1.2企业资质:具备政府部门核发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提供复印件,原件备查);
3.1.3其 他:
1)投标单位需配备铲车一辆;运输车辆不少于16辆。
2)投标人自有车辆不少于5辆(需提供车辆购买发票及保险复印件,原件备查)。
3)运输车辆规定为双桥卡车,车厢长5.6米、宽2.2米,车厢上沿距地面不得超过3.5米,灰渣装载高度不得超过车厢高度。驾驶人员资质及车辆需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要求,运输过程中严禁撒渣、扬尘、漏水。气化炉渣及滤饼含水量约为50%,投标单位需采用具有防渣、水泄漏的自卸车辆。
4)需至少配备现场管理人员1名,保洁人员8名,在合同期内每天白天在甲方现场全面负责车辆调度及卫生清理。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
3.3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01月10日上午09时至2018年01月15日下午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供应商登录系统”申请网上购标(注:网上购标需上传“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的电子扫描件,联系人:胥海娟,电未曾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注册。下载 入网协议书, 注册联系人:李杨 手机:13683233285
备注: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注册网站并缴纳因特网技术服务费后,查看项目业主,招标公告,中标公示等,并下载资格预审范围,资质要求,招标清单,报名申请表,部分招标文件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
联系人:李杨
电话:010-51957458
手机: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传真:010-51957412
本项目仅供会员查看购买标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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