肃州区二墩坝渠首排沙闸除险加固工程
施工和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肃州区二墩坝渠首排沙闸除险加固工程已由肃州区水务局以肃水务发【2017】674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中央财政资金、地方配套资金,项目法人及招标人为肃州区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站,招标代理机构为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甘肃分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拆除重建泄冲闸、溢流坝及消能防冲设施;加固、加高进水闸闸墩;更换进水闸闸门、埋件及启闭设施;疏浚河道,整治上、下游护岸工程;增加供电设施,维修管理道路;为管理房配备电气设备、取暖设备,硬化地坪,修建永久道路。
2.2计划工期
计划总工期为自开工令下发后240日历天。
2.3标段划分
本次招标共划分为2个标段,其中施工1个标段,监理1个标段,具体建设内容如下:
施工标段:拆除重建泄冲闸、溢流坝及消能防冲设施;加固、加高进水闸闸墩;更换进水闸闸门、埋件及启闭设施;疏浚河道,整治上、下游护岸工程;增加供电设施,维修管理道路;为管理房配备电气设备、取暖设备,硬化地坪,修建永久道路。
监理标段:对肃州区二墩坝渠首排沙闸除险加固工程建设的全过程监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近3年财务状况良好;近3年无介入诉讼仲裁案件,信誉良好。
3.1.1施工标段投标单位须具备主营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以上(含贰级)资质,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近5年有3项(或3项以上)类似工程施工经历,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能力;用于本合同的流动资金或信贷额度应不少于100万元;投标单位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取得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拟派驻现场的所有施工人员须为投标单位注册在职人员(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该人员在该企业社会保险缴存凭证),项目经理须持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以上(含贰级)注册建造师资格证并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在与本工程性质、规模相当的类似工程方面应具有5年以上施工经验,近5年在2项以上同类工程中担任项目经理的经验,并有相应资质证书及证明(证明以合同为准);现场技术负责人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副高级或以上职称,且有5年以上类似工程施工经历;参与本标段工程建设的施工员、安全员、质检员、材料员、资料员应持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相应岗位资格证书;其它特种作业人员应持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相应岗位资格证书;财务会计人员应持有相应的执业资格证书。
3.1.2监理投标单位须持有水利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监理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近5年有3项(或3项以上)类似工程施工监理经历及完成本工程施工监理的技术力量;拟派驻现场的所有监理人员须为投标单位注册在职人员(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该人员在该企业社会保险缴存凭证);监理工程师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中级以上(含中级)职称,并持有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副高级或以上职称,并持有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建设总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任何单位或个人以任何方式挂靠、借用他人资质投标。同时,接受参与本次招投标的任何单位和个人以及社会各界进行监督和举报。
3.3所有投标人必须持有有效的《甘肃省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市场从业单位登记备案证》,并在《甘肃省水利工程水电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备案及企业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进行信用信息备案。
3.4所有投标人必须提供企业所在地县级(或县级以上)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并说明未发生行贿犯罪行为。
3.5施工标段投标人还须提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材料(非酒企业需在注册地劳动保障监察部门开具“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后携证明原件到酒泉市人社局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更换),联系单位:酒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