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神华 » 电子采购平台 » 正文

中天合创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化工分公司燃煤烟气脱硫超净排放改造项目(3#塔脱硫部分)EPC总承包二次公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8-01-26  浏览次数:0
核心提示:项目编号:CC20180128 类别:公开招标 开标时间:2018-03-05 09:001.招标条件就中天合创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化工分公司燃煤烟气脱

       项目编号:CC20180128
       类       别:公开招标
       开标时间:2018-03-05 09:00

     

1.招标条件

就“中天合创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化工分公司燃煤烟气脱硫超净排放改造项目(3#塔脱硫部分)EPC总承包”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的建设地点: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乌审旗图克镇。

2.2公司概况及工程概况:

中天合创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化工分公司主要包括360万吨/年甲醇装置(中间产品,粗甲醇折合精甲醇规模)、35万吨/年的聚丙烯装置(环管)、35万吨/年的聚丙烯装置(气相)、12万吨/年的LDPE(釜式)装置、25万吨/年的LDPE(管式)装置及30万吨/年的LLDPE(气相)装置,另外包括为工艺装置配套的空分装置(6套82000Nm3/h O2)、装置(设置5台490吨/小时高压煤粉和1台240吨/小时高压煤粉)、发电装置(2台135MW的抽凝发电机组和1台30MW背压发电机组)及辅助生产设施。

其中热电部燃煤共配套6台氨法脱硫塔(1#塔,对应1台240t/h;2-6#塔,分别对应5台490t/h)。1#塔进口烟气量为294280 Nm3/h,烟气SO2浓度2285mg/Nm3;2-6#塔进口烟气量为578567 Nm3/h,烟气SO2浓度2349 mg/Nm3;出口烟气SO2浓度均要求≤75mg/Nm3。

现燃料煤的实际含硫量超出原脱硫装置的设计值,现1#塔进口烟气量为311653 Nm3/h,烟气SO2浓度3285 mg/Nm3;2-6#塔进口烟气量为617410 Nm3/h,烟气SO2浓度3757 mg/Nm3;导致脱硫装置超负荷运行,烟气出口SO2排放浓度超过国家标准。

因此,现根据燃料煤的实际情况,并结合国家超净排放和中国石化洁净生产的要求,对现有脱硫塔进行氨法脱硫除尘一体化超净排放改造。本次改造按照逐塔改造要求,当改造其中任意一台塔时,均不能影响其他脱硫塔正常运行。

要求脱硫项目改造完成后,排放的烟气指标能够符合国家和地方的环保政策和污染物排放标准--脱硫塔出口烟气SO2含量≤35mg/Nm3,出口尾气氨逃逸浓度≤2mg/Nm3,脱硫塔出口颗粒物浓度≤5mg/Nm3。生产现场整洁,无新增“三废”产生,有利于企业发展和环境改善。

本次为先期实施单炉(3#塔脱硫部分)改造工程的EPC总承包。

2.3本的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18年3月10日(以实际开工日期为准),计划投入使用日期:2018年6月15日

2.4招标范围:

中天合创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化工分公司燃煤烟气脱硫超净排放改造项目(3#塔脱硫部分)EPC总承包,包括详细设计、采购、施工等全部工作。(详见合同附件1) 

本的标段划分:1个标段。

2.5质量要求:

2.5.1 施工图设计质量、设计成品合格率100%,工程达到设计生产能力。

2.5.2工程物资采购质量符合设计图纸及有关标准规范要求,设备材料合格率100%。

2.5.3 施工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和行业施工验收规范标准,争创国家优质工程。

2.5.4交工资料依据《石油化工建设工程项目交工技术文件》(SH3503-2007)及招标人发布的《交工资料编制指南》进行编制。

2.5.5使用商品混凝土;采购中石化框架协议单位生产的钢材或中石化资源库中的品牌。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

3.2具备住建部颁发的环境工程(大气污染防治工程)专项甲级以上设计资质;持有有效的质量管理、环境管理、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3 施工单位须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建筑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4 2013年以来投标人必须拥有同时满足以下条件的氨法脱硫EPC总承包工程业绩三项:

3.4.1具有同等规模脱硫装置超净排放的成功业绩,单塔处理烟气量不低于61万Nm3/h(标态、湿基、实际氧);

3.4.2脱硫塔出口性能指标满足:脱硫出口SO2≤35mg/Nm3(标态、干基、6%氧)、出口粉尘≤5mg/Nm3(标态、干基、6%氧);

3.4.3技术路线为“非湿电”工艺路线。

(所有业绩必须同时提供合同的复印件、技术协议、业主单位签字的性能考核报告)。

<本项目 联系人:李 杨(经理)手机:1368 3233 285 电 话:010-5195 7458 p>3.5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派以下人员在本项目合同期内不得兼职其他项目,人员 资格要求为:

(1)项目经理应具有注册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或相当的资格证书,有工程总承包项目管理的专业技术和类似项目的管理经验。

中标后项目经理应取得中国石化安全监管局核发的承包商项目经理安全培训合格证。

(2)设计负责人持有  化工 专业国家注册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注册于投标人单位),或者具备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有(氨法脱硫工程)EPC 总承包或设计项目设计负责人执业业绩;

(3)施工负责人持有专业(二)级国家建造师注册证书(注册于投标人单位),有(氨法脱硫工程)EPC 总承包或施工项目施工负责人执业业绩;

(4)安全负责人持有国家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证书 (注册于投标人单位 ),或者 国家安全生产主管部门(或中石化)颁发的三类人员C证,有(氨法脱硫工程)EPC 总承包或施工项目安全负责人执业业绩;

(5)采购负责人持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证书,有(氨法脱硫工程)EPC 总承包或施工项目采购负责人执业业绩。

3.6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足够资产及能力来有效地履行合同的企业;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1 施工分包:招标人允许投标人将建筑安装工程进行分包,施工分包商的确定必须经招标人审核同意。

3.7.2 物资采购:设备及材料必须在中国石化物资资源库市场内选择,供应商短名单须经招标人审批同意。

3.8本次招标资格审查方联系人:李杨

电话:010-51957458

手机: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传真:010-88623455

 
扫一扫快速入网
 
[ 神华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违规举报 ]  [ 关闭窗口 ]

 

 
推荐图文
推荐神华
点击排行

经营性网站备案信息 可信网络认证 投诉热线:131266148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