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神华新疆化工有限公司液氨询价采购2(项目编号:CSIEZC180401099)已经批准采购,项目业主(采购人)为神华物资集团华南有限公司,资金来源:自筹。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网上国内公开询价采购。
2.招标内容:液氨230吨;药剂名称: 液氨(合格品);有效成分:NH3;执行标准:GB536-88《液体无水氨》;CAS NO.:7664-41-7(无水);形态形状:无色强刺激性有毒气体;纯度:99.6%;储存期:≥半个月;包装:专用罐车;运输:专用罐车运输;氨含量(以 NH3计) w/%:≥99.6;密度(g/cm3):0.617;残留物含量w/% :≤0. 4。
交货日期:按通知分批送货。
交货地点:乌鲁木齐市米东区三道坝镇神华新疆化工有限公司现场指定地点。
3.供货商的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投标人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一般纳税人企业资质,生产企业注册资金不少于人民币500万元。经销商注册资金不少于人民币300万元。
(2)投标人应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或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包括液氨);
(3)投标人须提供最近三年(2015-至今)投标产品的销售业绩(提供合同关键页);
(4)投标人具有自备运输车辆的,需提供车辆行驶证及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含危险货物运输);委托第三方运输的,需提供委托协议或意向书,实际承运单位须具有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含危险货物运输);
(5)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2、本次招标不接受投标人组成联合体投标。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询价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询价者,请于2018年01月31日下午18:30时(北京时间)前,在“(.cn)—用户登录—投标人”,登录成功后显示供应商系统主页,点击“自采系统”弹出“非强制性招标采购系统”申请网上购买询价文件(注:需上传“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的电子扫描件,营业执照等相关资料)。
4.2询价文件:300元/包。
4.3网上购买询价文件的付款方式为“网银支付”,关于“网银支付方式”相关事宜见本公告附件。
4.4郑重说明:凡购买询价文件的供货商须提前在(.cn)上完成信息注册登记,上传相关证照彩色扫描件,并携带上传的这些证照原件到我公司指定地点进行现场审核。没有注册登记或没有通过原件审核的供应商,请尽快在上完成信息注册登记,并在购买询价文件时(或之前)携带上述证照原件来办理证照审核,否则,将无法参与我公司询价业务,造成的后果由供货商自行承担。
注:凡申请购买询价文件的投标人,为保证标书款发票以及后续的中标服务费发票的顺利邮寄,在购标过程中请准确、详细的填写发票邮寄信息。
5.响应文件的递交
5.1响应文件递交方式:网上提交
提交网址:(.cn)—用户登录—投标人-自采系统-弹出“非强制性招标采购系统”。
响应文件递交的响应截止时间(报价截止时间,下同)2018年02月02日上午10:00分。请供应商于响应截止日当天报价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递交到(.cn)—用户登录—投标人-自采系统-弹出“非强制性招标采购系统”。
5.2逾期提交的或未提交至指定网址的或加密不满足询价文件要求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接收。
5.3报价解锁时间:2018年02月02日上午10:00分至10:30分
在报价解锁开始时间到后,完成报价的供应商须使用密码对其报价在报价解锁截止时间前完成解密。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的解密失败或开标后仍未成功解密的报价和终止询价项目收到的报价视为供应商撤销报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