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赫章县河镇乡舍虎至以则河道治理工程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EPC)已由赫发改[2017]614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赫章县河镇彝族苗族乡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脱贫攻坚基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河道治理工程河段从上坝至和平,全长7.45km,河道设防标准为10年一遇,设计洪水40.2m3/s~48.2m3/s。设计河道平均比降约20‰,设计全河段新建堤防14.2km,堤防采用生态复合式,河底宽3.0 ~5.0m、堤高2.0m、长7.45km,下部为1.0高浆砌石重力式堤防,中部0.5m宽平台,上部为1.0m高土石填筑堤防,迎水面设C25砼栅格草皮护坡;
2.2建设地点:赫章县河镇乡;
2.3计划工期:360日历天;
2.4项目投资:35000000.00元;
2.5标段划分:1个标段;
2.6招标范围:本项目(EPC)总承包,包括(但不限于):勘察设计工作(含初步设计及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以及建设工程用地红线图提供、工程施工交桩放样及后续设计配合服务工作等全部设计工作)对应的勘察工作,以及施工期间、保修期间的设计服务和竣工验收服务等;施工工作(经相关部门认可的图纸所示施工、设施设备采购及安装、调试、施工总承包,直至竣工验收、调试及整体移交、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等相关工作)。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水利行业工程设计丙级及以上和岩土工程勘察丙级及以上和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3.2 投标人必须是“()”中公示的企业。
3.3凡贵州省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或其他官方网站公布限制参加水利工程投标且期限未满的单位,不得参加本工程投标。
3.4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应由一个勘察设计单位和一个施工单位组成。以施工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各方均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能力。联合体各方均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各方应提供相应资质证明文件;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3.5 其他:无
4.资格审查方法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8 年2 月7 日至2018 年2 月13日,采取以下方式获招标文件:在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www.gzsggzyjyzx.cn)下载获取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0.00元,图纸每套售价0.00元,押金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8 年 3月16 日 09时30 分00 秒,地点为: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贵阳市遵义路65号)。
6.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招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联系人:李 杨(经理)
电 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12
邮 箱:12113060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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