敦煌市2018年高效节水灌溉项目<?xml:namespace prefix = o />
施工及监理招标公告
敦煌市2018年高效节水灌溉项目已由酒泉市水务局、酒泉市财政局以酒水发[2018] 46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中央财政补助资金及省级财政补助资金和地方投入资金,投资计划已下达。项目法人及招标人为敦煌市水利建设管理站,招标代理机构为全信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1项目概况:敦煌市2018年高效节水灌溉项目实施面积8850亩,本次项目实施全部为低压管灌工程。即黄渠镇3000亩、肃州镇1980亩、转渠口镇2150亩、郭家堡镇1720亩。
2.2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18年3月25日
计划竣工日期:2018年12月31日
总 工 期:282日历天;
2.3招标划分:本次招标共划分为一个施工标段和一个监理标段,具体如下:
施工标段:敦煌市2018年高效节水灌溉项目实施面积8850亩,本次项目实施全部为低压管灌工程。即黄渠镇3000亩、肃州镇1980亩、转渠口镇2150亩、郭家堡镇1720亩。施工标段还包括完成主体工程所必须的临时工程和环境保护及水土保持工程。
监理标段:敦煌市2018年高效节水灌溉项目工程施工全过程监理。包括施工标段主体工程及附属建筑物、设备材料(包括变更)和相应的临时工程施工以及工程各阶段验收,缺陷期处理以及竣工资料编制、整理、移交期等全过程监理工作,保证工程质量、工期、资金等指标达到有关规定要求。
3、质量要求:合格及合格以上标准
4、 投标人资格要求
4.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近3年财务状况良好;近3年无介入诉讼仲裁案件,信誉良好。
4.2 施工标段投标人须具备高效节水灌溉材料、设备生产灌溉企业甲贰级(含甲贰级)以上等级证书,注册资本金不少于5000万元(含),须持有灌溉材料设备专业生产许可证书,取得产品卫生许可批件、国家节水产品认证证书、产品质量认证证书及其他相关证书(注:所用PVC管材必须符合GB/T 10002.1-2006《给水用硬聚氯乙烯(PVC-U)管材》、GB/T 13664-92《低压输水灌溉用薄壁硬聚氯乙烯(PVC-U)管材》国家标准规范要求;PE管材必须符合QB/T 3803-1999《喷灌用低密度聚乙烯管材》国家标准规范要求);投标人需满足本标段工程需要的生产能力和长期从事节水工程建设的经验。拟派驻现场的所有施工人员须为投标单位注册在职人员(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该人员在该企业社会保险缴存凭证)。项目经理须持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以上(含贰级)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有五年以上类似工程施工经历;技术负责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有五年以上类似工程施工经历;参与本标段工程建设的施工员、安全员、质检员、材料员、资料员应持有水利部颁发的相应岗位资格证书;其它特种作业人员应持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相应岗位资格证书;财务会计人员应持有相应的执业资格证书。
监理标段投标人须持有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含乙级)及以上资质;近5年有三项以上(含三项)类似工程施工监理经历及完成本工程施工监理的技术力量;拟派驻现场的所有监理人员须为投标人注册在职人员(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该人员在该企业社会保险缴存凭证)。派驻工地的监理人员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并持有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水利高级及以上职称,并持有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建设总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
4.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任何单位或个人出借或以任何方式挂靠、借用他人资质投标。同时,欢迎参与本次招投标的任何单位或个人,以及社会各界就此进行监督、举报。
4.4所有参与本工程的投标人须在《甘肃省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备案及企业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进行信用信息备案,并取得甘肃省水利厅颁发的有效的《甘肃省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市场从业单位登记备案证》。。
4.5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4.6所有投标人必须提供企业所在地(或业务所在地)县级(或县级以上)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并说明未发生行贿犯罪行为。
4.7本次招标企业须提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材料(非酒企业需在注册地劳动保障监察部门开具“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后携证明原件到敦煌市人社局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更换),联系单位:敦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