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黎平县高屯河重点山洪沟防洪治理项目已由贵州省水利厅以黔水汛旱〔2018〕5 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中央补助资金及地方筹措资金。招标人为黎平县水利工程管理局,招标代理机构为贵州鹏业工程建设咨询事务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
2.2工程概况:高屯河河段治理起点为红军烈士亭,终点为小里村田坝脚干栋桥;上寨支沟治理起点为小里村上寨寨头,终点为高屯河的汇口处;河段综合治理长度为 2.856km。工程效益为保护人口 2450 人,保护耕地 3000 亩。
2.3工程概算总投资:842.16万元。(其中:本标段概算投资约650.44万元)。
2.4招标范围:建筑工程、施工临时工程。详见工程量清单。
2.5标段划分:1个标段。
2.6计划工期:6个月。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与本项目招标范围相适应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投标人必须是“()”中公示的企业;
3.4凡贵州省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或其他官方网站公布限制参加水利工程投标且期限未满的单位,不得参加本工程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的获取:投标人于2018年03月16日09:00时至2018年03月23 日17: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采取以下方式获取招标文件:在站(www.gzsggzyjyzx.cn)下载获取。
4.2招标文件售价 500 元/套,图纸 1500 元/套,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18年04月 09 日11:00 时止,
5.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审查标准详见招标文件。
7.联系人:李 杨(经理)
电 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12
邮 箱:12113060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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