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雄 2019年生产、营销类项目预算编制
公开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项目编号:0006200000052470)
根据实际工作需要,现组织开展楚雄 2019年生产、营销类项目预算编制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采购工作,公告符合条件的潜在谈判对象就此项目进行谈判响应。对此项目有意向的潜在谈判对象请按照本公告的要求的时间和办理方式获取谈判文件参加谈判。
详细内容如下:
一、项目概况
1. 项目 2. 本项目不再发出纸质版谈判文件,本项目谈判文件的获取方式不接受除上述方式外的其他方式获取 。 (二)谈判文件售卖 (1)谈判文件(电子文件)售价人民币600元整,谈判文件售后概不退还。 (2)谈判文件费缴纳方式:网上支付 谈判申请人必须 通过电子商务系统提交购标订单后进行在线支付谈判文件费,建议使用IE浏览器支付,若跳转银联界面报错,请咨询银联客服。支付成功后谈判申请人可在电子商务系统中下载所购项目的谈判文件。 谈判申请人应在电子商务系统中认真填写开票信息,若因开票信息有误或错漏对谈判申请人造成影响的,由谈判申请人自行承担后果。 (3)谈判文件费发票: 谈判文件费发票原则上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目前我司正在推进电子发票(增值税普票)系统,预计11月15日即可上线。届时我司将在阳光商务系统()内对相关信息及发票网端链接进行公告,请各供应商关注并及时查询,打印发票。 重要提醒: (1)供应商在购买谈判文件前需要完成电子商务系统注册登记并审核通过,供应商要为注册登记预留足够时间,由于供应商自身原因,项目发售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注册登记审核造成无法及时进行谈判文件购买的,后果由供应商承担。 (2)供应商需在项目发售截止时间前完成谈判文件购买,请为谈判文件购买申请和确认预留足够时间,由于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无法购买的,后果由供应商承担。 (二)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收取保证金5000元整; 缴纳方式:投标保证金形式:电汇,保函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形式和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格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境内投标人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应当从其基本账户转出并在投标文件中附上基本账户开户证明。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可以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 1. 投标人不按本章上述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2.招标人最迟将在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5日内向未中标的投标人和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递交的,还应退还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投标人撤销其投标文件的; (2)中标人拒绝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和投标文件的承诺签订合同的; (3)中标人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的; (4)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主动对投标文件提出实质性修改的; (5)经查实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的; (6)在招投标活动中被查实存在串标、围标、陪标、行贿等违纪行为; (7)中标人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的; (8)国家规定的其他情况。 2. 中标人投标保证金退还流程: (1)中标人在合同签订后,可向招标代理单位申请办理投标保证金退还手续。投标保证金退还时须提供合同复印件、履约保证金复印件、《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以及《退还投标保证金申请表》,上述文件均需加盖公章。 (2)电汇(转账)保证金退还至汇出投标保证金的原账户。投标保证金原则上按照汇款原账号退还,如果存在账户信息变更的,需要填写《账户变更信息表》。单位名称发生改变的同时还需要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工商登记变更函。 (3) 投标保证金其它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五、报价文件递交 (一)报价文件递交方式 请在电子版谈判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上传电子谈判文件,未上传则视为未递交报价文件。 同时还需递交报价文件正本1 份(纸质),副本1份(纸质),电子版本1 份(电子版本需为签字、盖章后的PDF 格式(内容与正本完全一致)1 份和word格式1 份,使用U 盘存储)。 注:本项目所有评审工作均以纸质版文件为准。 (1)电子版递交时间:2019年03月06日09时00 分至2019年03月12日10 时00 分; (2)纸质版递交时间:2019年03月12日09 时00 分至2019年03月12日10 时00 分; (3)报价文件递交 (4)谈判开始时间:同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5)谈判 (二)报价文件递交要求 递交纸质版报价文件时,需单独另附以下材料一份供核实: (1)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如委托他人办理,应附此证书); (3)交纳代理服务承诺书; (4)报价专用章效力证明文件; (5)投标保函(原件)或报价保证金转账凭证(复印件盖公章); (6)谈判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身份证原件(由谈判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递交报价文件,证件核对无误后退还); 报价文件的密封与标记 报价文件的正本、副本均应分别密封。套封上注明项目名称、采购人名称和谈判申请单位名称、“正本”、“副本”字样及“不准提前启封”字样,封口处需加盖单位公章或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注:未按要求递交复印件进行审验的,谈判响应文件无效。 (三)报价文件不予受理情况 (1)逾期送达及上传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2)未通过正规渠道获取谈判文件的谈判申请人,所提交的报价文件。 (3)如有保证金要求,且谈判申请人未缴纳保证金。 (4)通过公告规定以外的方式,如邮寄、 件的。 (5)谈判申请人未按要求对报价文件进行填写、密封、标识等的。 六、 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