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门市石油河山水沟下赤金段河道治理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甘肃省玉门市石油河山水沟下赤金段河道治理工程已由玉门市水务局以玉水发[2017]206号文件批复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中央财政专项资金和地方配套资金,项目法人和招标人为玉门市石油河山水沟下赤金段河道治理工程建设项目部,招标代理机构为陕西恒瑞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及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玉门市石油河山水沟下赤金段河道治理河长25.546km,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堤防22.654km,新建护岸7.403km,其中:(1)在山水沟K0+000-K1+564.7(河道中心线)左岸新建堤防0.72km,右岸新建堤防0.993km;(2)在石油河K27+280.5-K33+731(河道中心线)段左岸新建堤防3.241km,右岸新建堤防2.58km;(3)在石油河K43+905-K61+976(河道中心线)段左岸新建堤防4.635km,右岸新建堤防10.485km。(4)在山水沟左岸新建护岸0.41km,右岸新建护岸0.387km;(5)在石油河K27+280.5-K33+731(河道中心线)段左岸新建护岸2.178km,右岸新建护岸2.172km;(6)在石油河K43+905-K61+976(河道中心线)段左岸新建护岸0.8km,右岸新建护岸1.456km。
本项目主要保护对象为赤金镇赤峡村、天津卫村等共计0.26万人,2.7万亩耕地,防洪标准按10年一遇洪水设计,工程防护区为乡村Ⅴ等,根据《堤防工程设计规范》(GB50286-2013)堤防工程的级别为5级。
2.2计划工期:本工程计划于2018年5月5日开工,2018年11月30日完工,计划总工期210日历天。
2.3招标范围:
本项目招标范围为玉门市石油河山水沟下赤金段河道治理工程所有的施工项目及工程监理,共划分为三个施工标段,一个监理标段,具体如下:
第一标段:山水沟左、右岸及石油河左、右岸新建防洪堤及护岸12.681km,其中:新建防洪堤7.534 km,护岸5.147km(桩号山水沟左岸0+00~1+480新建防洪堤3段0.72 km、护岸3段0.41km,右岸0+000~1+380新建防洪堤3段0.993 km、护岸4段0.387km,石油河左岸K27+705-K33+605新建防洪堤12段3.241 km、护岸13段2.178km,石油河右岸K27+705-K33+157新建防洪堤6段2.58 km、护岸7段2.172km),渡管4座,上下堤通道2座、施工范围内临时工程、水土保持工程及环境保护工程;
第二标段:石油河左、右岸新建防洪堤及护岸8.25km,其中:新建防洪堤6.9 km,护岸1.35km(桩号左岸K43+905-K56+660新建防洪堤10段4.635 km、护岸6段0.8km,右岸K44+105-K48+080新建防洪堤5段2.265 km、护岸4段0.55km,),上下堤通道3座、施工范围内临时工程、水土保持工程及环境保护工程;
第三标段:石油河右岸新建防洪堤及护岸9.126km其中:新建防洪堤8.22km,护岸0.906km(桩号右K48+050-K61+946新建防洪堤6段8.22 km、护岸4段0.906km),上下堤通道3座、施工范围内临时工程、水土保持工程及环境保护工程。
工程建设监理标段:对工程施工全过程进行工程监理。
3.质量要求:合格及合格以上标准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近3年财务状况良好;近5年无介入诉讼仲裁案件,信誉良好。
4.2资质要求:具有主营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以上(含贰级)资质,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近3年有3项以上(包含3项)水库、大坝或河道堤防治理工程施工经历,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工程相应标段施工的能力;投标单位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取得相应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拟派驻现场的所有施工人员须为投标单位注册在职人员(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该人员在该企业社会保险缴存凭证,资格后审时需提交原件);项目经理须持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以上(含贰级)注册建造师资格证并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近3年有3项以上(包含3项)水库、大坝或河道堤防治理工程施工经历;技术负责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高级职称,近3年有3项以上(包含3项)水库、大坝或河道堤防治理工程施工经历;参与本标段工程建设的施工员、安全员、质检员、材料员、资料员应持有水利部颁发的相应岗位资格证书;其它特种作业人员应持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相应岗位资格证书;财务会计人员应持有相应的执业资格证书。
4.3监理标段投标人须持有水利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监理乙级资质(含乙级)以上资质;拟派驻现场的所有监理人员须为投标单位注册在职人员,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派驻工地的监理人员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并持有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高级及以上职称。
4.4所有参与本工程的投标人须在《甘肃省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备案及企业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进行信用信息备案,并取得《甘肃省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市场从业单位登记备案证》且在有效期内。
4.5投标人需将由酒泉市人社局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开具的近三年(2015年—2017年)“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作为投标文件的内容之一(非酒泉市企业需在注册地劳动人社保障监察部门开具“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后携证明原件到酒泉市人社局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更换,联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