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采购项目内蒙古国华呼伦贝尔发电2018年1、2号炉非金属膨胀节更换项目(项目编号:CSIEZB180103256)已经批准采购,项目业主(采购人)为内蒙古国华呼伦贝尔发电,资金来源:自筹。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网上询价。
2. 项目概况:
招标人部分非金属膨胀节已出现不同的损坏现象。严重威胁机组的安全稳定运行。投标人根据现场的实际情况需对45套老化及损坏的非金属膨胀节进行更换。
工作范围:
详见第五章 采购人要求。
计划工期:自合同签订后甲方通知之日起60天内完成(具体时间以机组停运情况而定,甲方需提前5天通知乙方)。
项目
付款方式:乙方完成合同所有工作,经甲方验收合格后,乙方提供符合现行税法规定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后60个工作日内,甲方按电汇或银行承兑汇票方式支付合同款的90%;合同款的10%作为质保金,一年质保期满后甲方付清合同的剩余款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投标人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3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3.4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5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3.6未能完成在电力招标采购网上注册的承包商,不具备询价资格。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 500 元/套,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购标时间: 2018年6月7日至 2018年6月13日16:30分。
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网上购标。
投标人可以通过远程或利用我公司售标大厅的计算机进行网上购标,具体操作步骤如下:
1)请在投标报名截止时间前,登陆,点击“投标人用户登录”进入“购标申请”页面,按招标公告的要求上传报名资料,提交购标申请;购标
2)请在购标申请审核通过后,网上支付招标文件费用或在售标大厅收费窗口交纳招标文件费用。网上支付招标文件费用截止时间的限定:以购标申请审核通过时间72小时内为付款限定时间,超过该时间将无法付款,购标申请失效。但如上述限定时间早于购标截止时间,那么该供应商的网上支付截止时间为购标截止时间。
3)投标人在系统客户端填写开发票的具体信息及邮寄信息,我公司采用顺丰快递寄付的方式对招标文件的发票进行统一邮寄。投标人可通过 “交易信息”→“我的费用”→“已交纳”→“发票进度”查询发票的快递进度。
4)招标文件的下载:投标人交费成功后,可在系统客户端直接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
系统操作及支付技术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密封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收。
6. 项目联系人:李杨
联系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she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