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绥中发电 1号、2号炉内部检验项目,招标人为绥中发电 , 资金来源于企业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项目招标编号:CSIEZB180103178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 主要对省煤器、水冷壁、过热器、再热器、燃烧器系统及炉外管道、支吊架等按比例进行抽检,评估锅炉安全状况。详见《技术规范书》。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投标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
(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独立法人,具备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核准证(综合检验机构)甲类资质(额定压力大于22MPa的蒸汽锅炉定期检验GD1资质);
(3)2015年1月1日至售标截止日,具有电厂1000MW机组承压类特种设备定期检验业绩,提供合同证明;
(4)神华集团限制准入的投标人不允许投标;
(5)2015年1月1日起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止,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财产未被接管、冻结,财务状况良好;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的售价:人民币500元/套;售后不退。
出售标书时间:2018年6月8日至2018年6月15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30(法定的节假日除外)。
出售招标文件
从2013年6月1日起 ,凡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必须提前在( /)完成注册 ,并通过相关证照原件的现场审核。没有注册或注册后没有通过原件审核的供应商,请尽快在上完成注册,并在购买招标文件前携带相关证照原件(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国税、地税)、开户许可证原件等)到指定位置完成原件审核,否则无法购买我公司组织的招标项目的招标文件 ,不能参加招投标业务,同时未通过报名审核而提前支付的标书款将不予退还。
a) 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前,请提供以下资料到系统或标书出售地点进行审查,请按照下列顺序排列:
(1)投标人的基本信息:包括拟投标项目名称、招标编号和包号(如有)、法人代表授权书(现场购买提供原件,系统提交扫描件)、联系人名称、
(2)资格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投标人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资质证书、三标体系认证(如要求)、生产许可证(如有,含安全生产许可证或产品制造许可证)、检测中心出具的各种检测报告(如有)、制造厂出具的授权书原件(代理商投标必须出具)。
(3)业绩证明:合同的首末签字页及供货清单和技术协议、项目竣工验收证明(如需)、业主单位出具的业绩良好的证明材料(数量和参数上应满足公告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最低要求)。
(4)公告中载明的投标人资格要求的其他文件。
(如未完成注册以上均为原件,同时递交上述全部证件及各种资料复印件一套;如完成注册,现场购标的以上文件除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和业绩证明材料需原件外只需携带复印件加盖公章即可,网上申请购标的需扫描提交)。
b) 如满足如下条件的投标人可在网上进行购标:
①已在注册并在神华国际工程 607室完成原件复审的注册会员;
②单位具有企业网银,且开通企业网银的银行可在站支付(银行名称详见首页右侧通知栏第一项)
③上传招标公告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所有相关证明材料,并压缩打包上传。
不满足上述要求的投标人请到招标公告中注明的售标地点进行现场购标。
网上购标方式及
如不满足网上购标要求的进行网上报名而导致报名不成功等后果投标人需自行承担。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7月3日9 时, 开标将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和同一地点公开进行,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参加开标会议。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