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宁夏国华宁东发电 和国华宁东发电 2018-2020年物业管理服务项目(招标编号:CSIEZB180404512)已经批准实施,项目业主(招标人)为宁夏国华宁东发电 ,建设资金: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服务单位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项目实施 厂址东为规划的东马公路,西为已建的磁马公路,距红柳煤矿约1.5km、距石槽村矿区约25km。
2.2.2公路运输:灵武市境内有高速公路、国道 211、307、市道 X307、311,形成了四纵五横的公路交通框架。市域高速路 70km,307 国道 70km,211 国道 50km。
2.3招标范围:物业服务、会议、接待服务、餐饮服务、住宿服务、绿化服务、运输服务、非生产区域保洁服务、溴化锂机房维护保养服务、厂外道路定期清扫,定员116人。具体工作范围和服务区域见招标文件第七章。
2.4服务期:服务期限两年,2018年9月1日至2020年8月31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满足以下要求:
A.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独立法人,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至少包含:物业、绿化服务和餐饮服务(或酒店管理)相关内容;
B.集团公司限制准入的投标人不允许参加本项目投标;
C.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项目投标;
D.2015年至今投标人须同时具有不少于3个满足以下条件的业绩:
1)提供的合同必须是完整的合同,包含合同封皮、合同范围、合同签字页等内容;
2)合同金额不低于500万元的电厂或大型企业(100人及以上)的后勤物业服务业绩;
3)至少有一个合同应包含绿化服务的内容;
4)提供的3个业绩必须都包含会议服务、餐饮服务(或酒店管理)的内容;
5)需提供合同甲方出具的服务期间质量评价的证明(提供甲方盖章的相关证明材料)。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
3.3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所有资质文件需在有效期内)。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仅限于网上购买(本项目不支持现场购买招标文件),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07月24日至2018年07月3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30分至下午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期间,在“电力招标采购网”“供应商登录系统”申请网上购标(注:网上购标需上传“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的电子扫描件)(购标
4.2招标文件售价:2000元/套,售后不退,凡申请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为保证标书款发票以及后续的中标服务费发票的顺利邮寄,在购标过程中请准确、详细的填写发票邮寄信息。
4.3注:网上购买招标文件的付款方式为“网银支付”,关于“网银支付方式”相关事宜见电力招标采购网的网银支付要求。按照系统提示投标人用企业网银完成支付流程后,对于允许下载招标文件的项目,成功支付后可以立刻下载招标文件(下载流程:项目管理--正参与的项目--输入项目编号找到项目,点击查看,在采购文件下载节点,选择详细信息,然后下载采购文件和附件)。
4.4郑重说明:凡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须提前在电力招标采购网、电力招标采购网()上发布。
7. 项目联系人:李杨
联系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email protected]she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