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宁煤集团煤制油 气化一区防腐保温及涂漆保运施工项目 已经批准实施,项目业主 为宁夏煤业集团 ,资金来源: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及范围
2.1项目概况:为保障煤制油 气化厂气化装置一区正常生产运行,现需委托专业化单位负责防腐保温新增、拆检及涂漆涂刷工作。
2.2招标范围:气化厂气化装置BLOCK1,包括:BLOCK1对应的备煤、气化、黑水,变换1#线对应区域、变换1#线过滤机厂房以及LPG单元属地管廊内防腐保温施工、建 筑物的油漆涂刷施工、属地内道路等公共设施油漆涂刷及防火涂料施工、设备零星标识喷涂等。
具体工作内容:
区域内防腐保温施工
a.管道、管廊、阀门及设备的防腐保温层维护;
b.保温层的拆除、恢复;
c.新增保温层及保护层的施工;
d.施工所需的全部脚手架搭设及拆除。
涂刷油漆和补漆
a.管道、管廊、设备、设施涂刷油漆;
b.建 筑物的涂刷/喷涂油漆;
c.道路等公共设施涂刷/喷涂油漆及防火涂料;
d.设备喷涂标识 ;
e.涂刷/喷涂油漆和补漆工作过程中的脚手架搭建及拆除。
工程施工过程中所需的所有材料、工器具及辅材由投标人负责提供 。
2.3计划工期:总工期3年,实际开工日期以招标方通知为准。合同期内每年进行考核,考核合格后继续履行合同内容。考核不合格,招标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A.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为一般纳税人;
B.具有防水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
C.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有效期内;
D.2015年1月1日至今具有至少5项单项合同额大于100万元的石油化工、煤化工生产装置或电站锅炉防腐保温保运业绩。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的
4.3注:凡申请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为保证标书款发票以及后续的中标服务费发票的顺利邮寄,在购标过程中请准确、详细的填写发票邮寄信息。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2018年10月24日上午9:00分,开标及投标文件递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未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