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华沾化风电场道路水毁修复工程
施 工 招 标 公 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国华沾化风电场道路水毁修复工程已由,以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山东国华时代投资发展 ,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项目招标编号为:CSIEZB180105910。
本项目采用全电子招投标方式。
2.招标范围
2.1招标范围:
国华沾化风电场道路水毁修复工程 。
2.2建设
2.3计划工期:20天,具体开工日期以甲方通知为准。
2.4工程质量要求:要求达到国家和现行工程质量验收合格等级。
(投标人须在人员、资金和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资格条件 1)投标人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或社会统一信用代码证; 2)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及以上资质; 3)项目经理具有二级 及以上建造师资格; 4)2015年1 月 1日至今至少有两个滩涂电力升压站土建施工或滩涂风电场道路施工业绩。(需附合同相关页证明,业绩表无效) 3.2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本项目提出投标申请。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购标前必须在完成集团供应商注册,注册方法详见本公告附件一。
购标途径: 投标人请登陆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的投标人业务系统,在“购标申请”菜单中根据要求上传购标资料,并在线进行招标文件购买。 投标人也可以携带系统中要求的购标资料前往购买招标文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