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能源天明电厂2021至2022年(1年)石灰石采购公开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四川能源天明电厂2021至2022年(1年)石灰石采购公开招标,项目招标编号为:CEZB210500849,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1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2.1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四川能源天明电厂2021至2022年(1年)石灰石采购公开招标(1年)。中标人承担四川天明发电 2×1000MW机组2021至2022年度石灰石供货及现场转运服务,供货量预计4.5万吨。具体内容详见技术规范书。
2.2供货时间:合同签订后1年
2.2其他:/
3.1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资质要求:投标人应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提供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若投标人为石灰石生产企业,需提供有效的石灰石矿源采矿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8年1月至本公告发布之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石灰石供货业绩2个且其中一个业绩的供货量不低于5000吨。(提供合同页关键页扫描件,必须包含合同封面、主要工作内容或技术协议、合同签字/盖章页);
【4】信誉要求:未被列入国家发展改革委《信用中国()》失信黑名单;未被列入市场监管总局《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企业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列入最高人民法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shixin.court.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公司列入禁止投标名单;
【5】其他要求:投标方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地市级或以上质量监督检验部门出具的正式检验报告,出具的报告时间需在2019年12月1日以后,报告内指标必须满足:氧化钙(CaO)wt%≥51.5%;氧化镁(MgO)<1.5%;投标人应具有所投标产品的运输能力,保证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用运输车辆至少3辆,自有车辆提供行驶证,租赁车辆提供有效期内的合作物流运输协议及对应的车辆行驶证;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注:母子公司资质业绩不得互相借用。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项目是代理商投标。若投标人为经销商/代理商,须提供生产厂商有效期内的石灰石经销授权书或经销合同及对应生产厂商石灰石矿源采矿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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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李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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