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翼电子商务 2020年反欺诈产品(信息整合类)采购项目(第二次资格预审)资格预审公告
采购编码:CBL_20200921_103519855
信息类别:咨询服务-> null-> 采购主体: 企业
天翼电子商务 2020年反欺诈产品(信息整合类)采购项目(第二次资格预审)资格预审公告
1.比选条件
本比选项目为天翼电子商务 2020年反欺诈产品(信息整合类)采购项目(第二次资格预审)(比选代理机构编号:ZB-04-04D-2020-D-A08942C02),比选人为天翼电子商务 。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比选条件,现进行资格预审,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供应商(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
2.1 项目概况:天翼电子商务 2020年反欺诈产品(信息整合类)采购项目(第二次资格预审)。
2.2 分包情况:本项目不划分分包。
2.3 采购内容:
本次采购内容为信息整合类数据,通过我方提供的用户信息(客户姓名、
2.4 份额情况:本项目采用份额比选,资格预审通过后,综合得分前二名的中选产品划分有效期内最终项目比例。份额以发生数量计算,第一名预估发生70%,第二名预估发生30%。本项目允许同一申请人的多个产品同时参选并中选。
2.4 服务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0年。
2.5 服务
3.申请人资格要求
2
3.1 资质要求:申请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比选人和比选代理机构。申请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
对于已按商事登记改革要求更换新版营业执照的需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中注册资金、经营范围信息页的网页截图;不得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并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的截图证明,如未提供,资格审查委员会有权以在该途径自行查询的结果作为评审依据。
3.2 数据合法性要求:
投标人须提供以下材料之一:
1、能证明上游数据源合法性的有效协议全文(除价格等敏感信息外不得有缺漏)。
2、能证明上游数据源合法性的有效协议全文;如协议有禁止转售的约定,须提供数据来源方的授权或《投标人数据源合法性承诺书》。
3.3 业绩要求:具备全国范围内同类项目的业绩,同类项目指互联网、金融、证券、第三方支付及通信专业的智能风控类等相关项目经验,要求起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所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须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合同关键页扫描件(关键页完整,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名称、采购内容、金额、签字盖章页);
2、双方盖章、信息完整的采购订单;
3、合同关键页扫描件(屏蔽敏感信息),附相应的保密协议或保密条款,并提供该合同对应的发票。
如证明材料资料不全,无法确定业绩的,评委不予认可。投标人应做好准备,如需核对合同原件内容,则须在要求时间内及时提供。
3.4 财务要求:申请人需提供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18年、2019年财务审计报告,财务审计报告包含但不限于封面、意见页、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申请人应做好准备,如需核对合同原件内容,则须在要求时间内及时提供。申请人2018年营业总收入应不低于200万元(含)人民币,2019年营业总收入应不低于300万元(含)人民币。
3.5 征信报告:申请人须提供最近半年内(2020年0-2020年0)的企业征信报告(须有征信机构盖章、出具日期在上述时间段,内容包含但不限于《附件1:征信报告信息提取列表》的内容要求)。出具征信报告的单位须完成中国人民银行的企业征信机构备案(提供备案证明材料)。
3.6 参加产品测试承诺及保密承诺:申请人须承诺通过资格审查后按照要求参加产品测试,并签署保密协议。
3.7 申请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1) 为比选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 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的;
(3) 被暂停或取消参选/参选资格的;
(4) 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
(5) 在最近三年内骗取中标/中选的;
(6) 在最近三年内因严重违反合同约定被解除合同/协议,或取消供应商资格的;
(7) 在最近五年内,存在与活动相关的行贿犯罪记录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为准);
(8) 在与中国电信或其他电信运营商合作过程中出现过重大问题且尚未妥善解决的;
(9) 相关产品或服务在中国电信或其他电信运营商出现过重大质量或安全问题且未妥善解决的;
(10) 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全国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单(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为公示企业信息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至今未移除的)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至今未移除的。
3.8 与其他申请人不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比选项目或同一标段中同时申请。
3.9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3.10 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资格预审申请。
4.资格预审方法
4.1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资格预审文件。
4.2通过资格审查的申请人均可参加本次资格预审范围内本项目参选,并进行保密的数据测试工作,测试结果将应用于详细评分中。
4.3通过资格审查的申请人不足2个,或参选产品数量不足3个时,比选人重新组织资格预审或采用资格后审进行重新比选。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请申请人于2020年0 08 时30分至 2020年0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项目 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备注: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注册网站并缴纳因特网技术服务费后,查看项目业主,招标公告,中标公示等,并下载资格预审范围,资质要求,招标清单,报名申请表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编辑:dlsw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