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双鸭山市集贤县城中村棚户区改造工程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监理二次招标公告
招标编码:CBL_20200923_1582749231345664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资金来源: 其他
黑龙江省双鸭山市集贤县城中村棚户区改造工程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监理二次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黑龙江省双鸭山市集贤县城中村棚户区改造工程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已由《关于黑龙江省双鸭山市集贤县城中村棚户区改造工程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可研调整的批复》集发改字【2020】38号文件批准,项目业主为集贤县集福城市建设投资 ,资金来源为政府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主要建设内容:福东路北段新建940米
2.2建设 (实际工期以签订合同为准)
2.4 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本标段招标控制价为:397500.00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招标要求投标人条件需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投标人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需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级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总监。
3.2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监理组织机构组成人员最低配备标准(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总监理工程师1人、道桥相关专业监理工程师1人、监理员1人、安全监理工程师1人)。监理组织机构组成人员必须满足《关于加强工程监理工作若干意见的通知》(黑建规范〔2018〕1号)有关规定。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4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将在中标公示期内,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 /)对中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和
3.5投标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查询投标人(包括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项目总监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若投标人为失信被执行人将不得参与本次投标)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其他要求:本工程采取投标资格后审。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下载时间为2020年09时00分至 2020年09时00 分(北京时间,下同)
项目 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备注: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注册网站并缴纳因特网技术服务费后,查看项目业主,招标公告,中标公示等,并下载资格预审范围,资质要求,招标清单,报名申请表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编辑:dls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