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城港项目二期工程危废处理项目(重新招标)招标公告
一、 招标条件
本项目 防城港项目二期工程危废处理项目(招标项目编号:CGN-202009150002-N1) 已通过审批/核准/备案,项目资金来源为 企业自筹/财政拨款 且已落实,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二、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规模:广西防城港核电 建设两台百万千瓦级压水堆核电站,称为防城港核电厂二期(华龙一号示范项目)工程3、4号机组,厂址位于广西防城港市港口区光坡镇,电站的设计运行寿期为60年。
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次招标内容为:包括甲供危险物资贮存期间、施工、调试过程中产生的,经过相关部门鉴定已经完全失去原有使用价值的危险废物,包括有:油漆、油脂、树脂、酸、碱、氨水、联氨、石油醚、电解液、乙醇、甲醛等化学品,冷媒、SF6、保温棉等的专业化环保处理,同时包含此类物资从核电现场到处理场的运输、相关转移手续办理等工作。
计划工期期限: 2021 年 1 月 1 日至防城港二期工程项目结束(暂定为 2023 年 12 月 31 日。
三、 申请人资格要求
基本资格:申请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注册、具有企业法人资格;
资质要求:
申请人需具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核准经营危险废物包含:
(1)申请人核准的经营危险废物至少包含HW08废矿物油、HW34废酸、HW35废碱、HW12染料/涂料废物;
(2)HW13有机树脂类废物、HW49其他废物。如在申请人核准的经营危险废物范围外可分包,申请人需同时提交分包合作意向书、拟分包单位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
(3)申请人需具有《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必须包括危险货物运输),若申请人不具有危险废物的道路运输许可证,可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本项目危险废物的运输工作。申请人需同时提交分包合作意向书、拟分包单位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必须包括危险货物运输)
3.财务要求: 提供近一年(2019年)经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和财务报表。
4.信誉要求:近2年内(自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日起倒算)申请人无因违约或不恰当履行合同而导致的合同终止、仲裁和诉讼记录;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时,申请人未被招标人或相关主管部门取消或限制其投标资格。
其他要求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的企业(公司);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相互间存在直接控股关系或间接控股关系或管理关系的两个及两个以上的企业(公司)。具备前述情况之一的,只能由其中一家企业(公司)报名申请投标,最多只能有一家公司(企业)通过资格预审,以近一年年均净资产高的申请人优先(以财务报表中近一年净资产总值数据为准)。
(3)同属一家母公司(集团)的各级子公司,且子公司不存在本条(2)款情形,多家子公司同时提出资格预审申请的,最多只能有2家公司通过资格预审,以近一年净资产高的申请人优先(以财务报表中近一年净资产总值数据为准)。
四、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获取资格预审文件的开始时间:2020年09月24日 17时00分;截止时间:2020年09月29日 17时30分。
项目 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备注: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注册网站并缴纳因特网技术服务费后,查看项目业主,招标公告,中标公示等,并下载资格预审范围,资质要求,招标清单,报名申请表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编辑:dlsw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