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大学第二附属医院2019提升工程NICU3种设备采购项目(包3:一氧化氮吸入治疗仪)单一来源采购邀请公告
招标编码:CBL_20200923_103573827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资金来源: 其它
受郑州大学第二附属医院的委托,就郑州大学第二附属医院2019提升工程NICU3种设备采购项目(包3:一氧化氮吸入治疗仪)进行单一来源采购,现邀请单位参加本项目单一来源采购。
一、项目名称及编号
1、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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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设备名称 |
数量(台/套) |
是否进口设备 |
最高限价(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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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一氧化氮吸入治疗仪 |
1 |
否 |
200000 |
5、交货期:合同生效后历天
6、交货
7、质量要求:合格。
三、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执行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到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政府采购政策。
四、供应商资质要求
1.潜在的供应商必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应提供下列证明材料以证明其满足以上要求: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2)经审计的2019年度财务状况报告(若2019年度审计报告未出,则提供2018年度审计报告;公司成立年限不足的企业应提供其基本
(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且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证明;
2.供应商须具有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并具有承担本项目的服务能力;投标产品在国内销售没有不良记录、没有发生过重大质量问题或安全事故。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关系、参股关系、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同供应商相互投资参股的,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 和豫财购[2016]1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 和中国 )。
5.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五、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六、单一来源采购文件发售信息
1、时间:2020年0至2020年0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3、方式:获取单一来源采购文件时请携带:本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与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
4. 售价:300元。
七、采购响应文件递交
1、采购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0年015时30分(北京时间)。
项目 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备注: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注册网站并缴纳因特网技术服务费后,查看项目业主,招标公告,中标公示等,并下载资格预审范围,资质要求,招标清单,报名申请表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编辑:dlsw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