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售公司锦州202厂至锦州港凝析油陆路运输服务专有品类协议招标公告
受 中海油能源发展股份 (招标人)的委托,就销售公司锦州202厂至锦州港凝析油陆路运输服务专有品类协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投标人对下列项目投标:
服务项目
销售公司锦州202厂至锦州港凝析油陆路运输服务专有品类协议
完工期:
合同有效期自签订之日起3年
项目概况:
本项目标的物为锦州202厂至锦州港码头凝析油陆路运输服务
项目所在地:
锦州20-2凝析油处理厂中端至锦州港希格尔公司
服务内容简介:
锦州202厂至锦州港码头凝析油陆路运输服务
资金来源:
企业自筹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资格要求:
1.营业执照要求: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具备国家认可经营资格的其他组织。
2.资质要求:投标人应具备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且经营范围包含危险货物运输(3类)
3.车辆要求:投标人提供凝析油陆路运输服务车辆要求为自有,并提供车辆的行驶证和道路运输证(经营范围包含危险货物运输(3类)),每天的基本运力不小于160吨,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4.既往业绩:近三年( 2017 年-投标截止日)至少已完成 2 项类似项目业绩,提供合同证明资料,包括合同封面、合同信息页、签字盖章页及项目验收证明。若业绩合同为年度协议,还应至少提供1项完成订单的订单页、及订单相应的验收文件或结算明细单。同一个年协合同提供1项及以上订单的均算为1个有效业绩。未提供业绩证明文件或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无法认定上述业绩要求的,视为无效业绩。
5.信誉要求:投标人没有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投标人请自行查询,将查询结果加盖公章后放入投标文件);没有被最高人民法院在 “信用中国” 网站 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 /)或各级法院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投标人请自行查询,将查询结果加盖公章后放入投标文件);在近三年(2017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内,投标人公司法人或法定代表人或拟委任的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
否
招标文件领取时间:
2020年09月25日到2020年09月30日
项目 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备注: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注册网站并缴纳因特网技术服务费后,查看项目业主,招标公告,中标公示等,并下载资格预审范围,资质要求,招标清单,报名申请表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编辑:dlsw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