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市锡山区生态环境司法修复基地一期工程施工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无锡市锡山区生态环境司法修复基地一期工程施工(项目名称)已由无锡锡东新城商务区管理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关于无锡市锡山区生态环境司法修复基地一期工程项目建议书(立项)的批复 锡商许可[2020]63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无锡锡东新城建设发展 ,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100.0%、其他国有:0.0%、私有资金:0.0%、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0.0%、境外私人投资: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标段)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1 建设
2.1.3 合同估算价:375.0万元
2.1.4 工期要求:90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2020年11月15日,竣工日期:2021年02月12日
2.1.5 其他:
2.2 招标范围:清单范围内的景观小品、绿化种植、景观亮化、景观排水等施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 (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投标人拟派
(1)
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2)
3.3 投标人及拟派
投标人承担过类似工程;类似工程认定标准:(1)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中含有园林绿化相关字样
自2018/10/14以来,企业和拟派
自2019/10/14以来,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
自2020/07/14以来,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3.4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5 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牵头人资质要求:/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0年10月14日 9:00 时至2020年10月19日 16:00 时
项目 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备注: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注册网站并缴纳因特网技术服务费后,查看项目业主,招标公告,中标公示等,并下载资格预审范围,资质要求,招标清单,报名申请表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编辑:dlsw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