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九台区中航生物质热电联产项目监理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CEITCL-JL-ZCFW-201003 招标编码:CBL_20201014_103679896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资金来源: 其它
招标公告
长春市九台区中航生物质热电联产项目监理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春市九台区中航生物质热电联产项目已由吉林省发展改革委以《吉林省发展改革委关于长春市九台区中航生物质热电联产项目核准的批复》(吉发改审批【2018】353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建设单位自筹,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长春市九台区中航生物质热电联产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及建设规模:项目规划厂区总用地面积12.5万平方米,计划新建130t/h生物质蒸汽锅炉1台,30MW高温高压汽轮发电机组1台。
建设 计划施工监理服务期限502天;施工服务期自接到委托方进场通知之日起开始计算至机组72+24小时试运行移交生产为止,计划施工工期自2020年至2022年,以合同实际签订为准;保修服务期限12个月。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为中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投标人须具备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同时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
3.3 要求投标人近3年(自计算)具备同类项目(热电厂类)监理业绩。
3.4 投标人的总监需取得国家级监理资格证书,注册专业为电力工程,且须有技术类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监理工程师应具有与本工程性质、规模相当的工程的工作经验,并取得国家级监理资格证书。
3.5 财务要求:提供近3年(2017-2019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者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
3.6投标人须为本项目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3.7
3.8 入吉企业在我省承揽项目应执行吉林省关于外企入吉备案相关规定(入吉企业相关信息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上公布后,方可在我省从事建筑活动;详见吉建管(2015)50号文件、吉建管(2016)30号文件、吉建管(2018)12号文件、吉建管(2019)11号文件、吉建管(2019)28号文件、吉建管(2019)82号文件)。
3.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投标者,请于2020年至2020年(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时至时(北京时间,下同)
项目 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备注: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注册网站并缴纳因特网技术服务费后,查看项目业主,招标公告,中标公示等,并下载资格预审范围,资质要求,招标清单,报名申请表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编辑:dlsw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