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东北公司沈西厂35TH燃气启动炉建设工程,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本项目采用全电子招投标方式。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东北电力有限公司沈西热电厂一期2×330MW机组供热工程,配套2台1125t/h锅炉,330MW汽轮发电机组。锅炉为引进型亚临界自然循环汽包锅炉,采用中速磨煤机直吹式制粉系统,直流式煤粉燃烧器四角布置,切圆燃烧,一次再热,平衡通风,三分仓容克式空气预热器,干式排渣,全钢构架,悬吊结构,运转层以上为紧身封闭。
2.2招标范围:锅炉本体(SZS水管锅炉本体、节能器、冷凝器、燃气燃烧器、带燃气调压阀组、烟囱、自控系统及系统所必需的附件)、附属锅炉辅助设备、给水泵、除氧器、除氧水泵、定排、连排、除氧器控制系统、冷凝器循环泵、分气缸、取样冷却器、烟囱的采购与安装,设备相关部分的压力管道、管道保温、仪表阀门供货及安装以及、烟道、电气部分的安装、锅炉本体至配电柜电缆、所有管道及管道附件,信号电缆接至总控制台(上位机)调试、培训、验收及办理使用证手续等交钥匙工程;包含工程过程中所有设备及其结构、功能设计、性能、试验、过程监检、特种设备取证与验收、运行及维护的培训、人员培训等工作内容,同时也包括设备、材料的运输及仓储。质量保证(保修)期内对上述工作中表现出的任何缺陷进行修复和维护;施工期间所涉及材料、仪表、安全附件等所有检验、检测的送检工作及费用由投标人承担;负责完成项目验收、最终验收(含环保验收)工作;配合项目招标人完成后评价并完整归整项目档案资料;按照招标方要求,完成本工程的文明生产标准化的相关工作,具体详见《发电企业安全设施配置规范手册》;设备运行后实现无漏烟、漏风、漏油、漏水、漏汽、漏气等,并在稳定性运行期满至缺陷责任期满期间,投标人无偿进行项目技术指导、缺陷处理确保项目正常运行的全部工作。本招标工程土建、室内装饰、消防、防雷、照明、通风、防爆以及燃气管道的敷设均在本招标范围内。
2.3计划工期:签订合同后2个月内完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扫描件)。
2、投标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锅炉B级及以上资质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锅炉B)及以上资质。
3.2投标人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5年至投标截止日须至少完成两个国内35t/1.25MPa或以上燃气锅炉改造或供货的业绩,且投运一年以上。投标人须提供符合本招标要求的业绩合同及用户证明。投标人须提供符合本招标要求的业绩合同扫描件,必须包含合同封面、主要工作内容或技术协议、工期、合同签字/盖章页,未按上述要求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为无效证明文件。投标人必须提供用户证明(包括竣工报告、用户投产证明或用户结算证明等,用户证明材料形式不限于此,但必须能够明确表述成功投运),否则将废标处理。
3.3投标人其他要求: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本项目只接受投标人的资质和业绩,母子公司等资质业绩均不得互相借用。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购标前必须完成供应商注册,已注册的投标人请勿重复注册,注册方法详见本公告附件一。
4.2 购标途径:已完成注册的投标人请在“购标申请”菜单中根据要求上传购标审核资料,审核通过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
4.3 招标文件购买时间:2020年10月15日 09时00分至2020年10月22日 16时00分。未按本公告要求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4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每标段/包人民币500.0元,售后不退。
项目联系人:刘经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