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内蒙古北联电能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高头窑煤矿沉陷区治理工程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内蒙古北联电能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高头窑煤矿。本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高头窑煤矿井田位于内蒙古自治区东胜煤田北部边缘,行政区划属于鄂尔多斯市达拉特旗昭君镇管辖,距东南方向的鄂尔多斯市东胜区约35km。本项目所指治理区域位于高头窑煤矿西侧。
建设地点:高头窑煤矿。
规模:800万吨/年。
工期: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
招标范围:投标人负责对已征20公顷沉陷区域沟谷进行治理,利用煤矸石等废弃物进行回填(包括废弃物清运,运距暂定2公里,三年总拉运量暂定330万吨)、表土覆盖、场地平整、植草绿化等,确保通过环保验收。
具体内容详见技术规范书。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生产经营正常且具备合同履约能力;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 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3) 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施工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资质等级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在有效期内;
3.2.2资格能力要求: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
3.2.3业绩要求:投标人须具有近五年(合同签订之日在2015年1月1日-2019年12月31日)至少1份沉陷区治理工程或固废物处置工程合同业绩(附合同关键页影印件)。
3.3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0年12月28日9:00时起至2021年01月04日17:00时止。
招标文件费:招标文件售价1500元,售后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