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 购 招 标 公 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宁夏电力大坝一二期液氨框架协议采购公开招标,,资金来源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本项目采用全电子招投标方式。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宁夏大坝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四台机组烟气脱硝系统,采用液氨脱硝装置。
2.2 招标范围
2021年液氨数量预估2200吨,氨含量≥99.8%。本次液氨采购实施框架协议公开招标,期限2021年3月1日到2021年12月31日。
2.3 交货期:
总交货期:306日历天,计划开始日期:2021年03月01日
2.4 交货地点:
宁夏青铜峡市宁夏大坝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
(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须持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带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在其合法的营业范围内履行民事责任能力的生产厂家或经销商。
(2)投标人若为生产厂家,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人若为经销商,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3)投标人须具有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证(许可证经营范围须包含危险货物运输2类3项和8类;如投标人无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证,则需有相应与之配送合作的单位,并提供投标人与合作单位的合同或协议、合作单位的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证)。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
(1)如投标人若为生产厂家,应满足以下条件:2016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供应液氨的合同业绩1份,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日期、合同金额、物资名称型号及关键技术参数等信息。
(2)如投标人若为经销商,应满足以下条件:2016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供应液氨的合同业绩1份,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日期、合同金额、物资名称型号及关键技术参数等信息。
【4】信誉要求:/
【5】其他要求:/
母子公司资质业绩不得互相借用。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项目接受代理商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购标前必须完成供应商注册,已注册的投标人请勿重复注册,注册方法详见本公告附件一。
4.2 购标途径:已完成注册的投标人在“购标申请”菜单中根据要求上传购标审核资料,审核通过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
4.3 招标文件购买时间:2021年01月08日 14时00分至2021年01月14日 17时30分。未按本公告要求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4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每标段/包人民币500.0元,售后不退。
项目 联系人:刘静 13681557910
微信:花开花落13681557910
传真:010-51957412
邮箱:2070897976@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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