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 太仓电厂高效内燃机联合循环电站工程初可研、可研及项目申请报告编制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 太仓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本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项目位于 太仓电厂三期厂址内,本工程的装机方案及容量暂按14×18MW级内燃机发电单元考虑,包括编制本项目初可研、可研及项目申请报告,报告需对本项目经济指标和投资进行详细分析。计划工期30天,并满足招标人要求。
规模:拟建设容量为252MW的内燃机调频电厂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生产经营正常且具备合同履约能力;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 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3) 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者经营异常名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资质等级要求:投标人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工程设计电力行业甲级资质及以上和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
3.2.2 资格能力要求:无
3.2.3 2015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今具有两项及以上400MW及以上燃机项目可研或初步设计业绩。(请提供具体业绩明细,并附有合同复印件,含合同封面、承包范围、合同签章页,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
3.2.4 本工程允许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1年 01月 08日9:00起至2021年01月13日17:00止。
招标文件费: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 800元,售后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