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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电新疆发电有限公司(副产品销售类班车)红雁池分公司粉煤灰销售项目招标

   2021-01-18 4
核心提示:[公告标题](招标编号:CHDTDZ021/17-XS-02)项目所在地区:新疆自治区乌鲁木齐市红雁池电厂一、招标条件华电新疆发电 红雁池电
[公告标题]

招标编号CHDTDZ021/17-XS-02

项目所在地区:新疆自治区乌鲁木齐市红雁池电厂

一、招标条件

华电新疆发电 红雁池电厂技改项目(副产品销售类班车)红雁池 粉煤灰销售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项目自筹;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规模:2X200MW等级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个标段,具体为: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标书售价(元)

CHDTDZ021/17-XS-0201

粉煤灰销售项目

粉煤灰销售

500

自2018年4月23日起开始推行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对于购买标书的各投标单位以及选择增值税普通发票的中标单位将采取电子方式开具,不再提供纸质发票。请各单位登录电商平台业务系统,在“电子招投标-发票管理”菜单中下载电子发票后妥善保管,以便后续使用。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粉煤灰销售项目】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须具备道路运输管理局下发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

3.投标人营业范围须至少包括粉煤灰等产品的处理或综合开发利用、或销售、或建筑(环保)材料销售、水泥生产、混凝土生产等其中一项

4.投标方运输车辆不低于15辆,需提供车辆行驶证。

5.投标人具有近五年(2016年1月1日至今)粉煤灰销售或粉煤灰处理或粉煤灰运输等有效业绩1项及以上,业绩必须真实,并提供相关业绩表及证明材料(包括合同签字页、合同首页,并提供合同复印件),如发现虚假业绩,将取消投标资格。

6.招标人不接受联合体单位参加投标。

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8.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9.投标人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 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公告时间:2021-01-18 15:302021-01-25 17:00

购买标书时间:2021-01-18 15:302021-01-25 17:00

请非会员投标人访问华电集团 (

九、

地

联 系

电

未曾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注册。登录成功后根据招标的相说明下载招标文件!

项目 联系人:李工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8811547188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备注: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注册网站并缴纳因特网技术服务费后,查看项目业主,招标,中标公示等,并下载资格预审范围,资质要求,招标清单,报名申请表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编辑:chdt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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