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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东煤炭保德煤矿矸石充填(BOT)项目公开招标项目招标

   2021-03-09 59
核心提示:  第一章招标公告神东煤炭保德煤矿矸石充填(BOT)项目公开招标项目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名称为:神东煤炭保德

 


 


第一章招标公告

神东煤炭保德煤矿矸石充填(BOT)项目公开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神东煤炭保德煤矿矸石充填(BOT)项目公开招标,项目招标编号为:CEZB210301096,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2.1工程概况:保德煤矿位于山西省保德县境内,矿井证件生产能力5Mt/a。开采8、10、11、13号煤层,开采标高+940~+420m,开采水平为+750m。截至2020年底,可采储量594.42Mt,服务年限91.4a。
  保德煤矿开拓方式为“平硐+斜井+立井”综合开拓方式,放顶煤采煤工艺,全部垮落法管理顶板。主要含煤地层为石炭二叠系,目前开采的8号煤层平均厚度6.02m,埋深在10~650m,基岩厚度40~544m。直接顶饱合抗压强度平均值在10.14-18.94MPa,为强度较软弱的不稳定顶板,老顶来压明显,底板平均抗压强度13.77-17.2MPa,稳定性较差。

按照国家环保相关政策要求,为减少矸石外排对生态破坏和环境污染,需采用安全可靠的技术、工艺对矿井煤矸石进行高效环保、无害化充填处理,满足环保要求,同时保障矿井安全生产,本次招标需要将矿井近5年计划回采的工作面(埋深350—500m)的煤矸石进行充填处理,矸石总处理量1500万吨。

2.2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保德煤矿矸石充填项目采用建设—运营—移交(BOT)的方式,由投标人在特许经营权限内负责项目的投资、设计、建设、运营和资产转让。运营期为5年,每年处理300万吨,期满后将项目无偿移交给中国能源股份 神东煤炭 。

(一)项目建设

1.项目建设规模:矸石处理能力要求达到300万吨/年,建设费用由投标人负责承担。

2.投标人负责矸石处理厂房的前期手续办理(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备案、环评报审、消防报审、施工规划、施工许可等)、设计、设备采购、施工、联合试运转、竣工验收等。

3.投标人负责对矸石运输系统进行改造(延伸903矸石栈桥约33米,新建一条约155m上仓栈桥,拆除相关构筑物及其他相关内容),招标人负责提供图纸。

4.招标人负责提供矸石充填系统厂房建设场地;提供水、电接入点,并负责将矸石输

5.投标人矸石充填系统建设过程中应综合考虑招标人井下生产系统、采场安排、安全设施等实际因素,不得影响招标人正常生产。

(二)项目运营

1.投标人负责矸石充填方案设计、管路敷设、钻孔施工、手续办理(包括但不限于林草地、土地等手续办理,充填方案编制并配合矿方报批等)。

2.运营期招标人提供生产用水,其他矸石处理系统运行维护管理发生的所有费用均由投标人承担。

3.1投标人矸石充填处置能力若未达到设计能力,剩余矸石处理需要发生的费用由投标人全部承担。联合试运转完成后,连续3个月完成矿井下达的生产计划视为达到设计生产能力。

3.2投标人矸石充填处置能力虽达到设计能力,但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月度处理量低于招标人下达计划量的,每低于月度计划量1%(以1%为一档,不足1%部分采用四舍五入取整),月度运营单价调减0.1元;月度剩余矸石处理需要发生的费用由承包人全部承担。投标人因政策协调工作等工作不到位,影响招标人正常煤炭生产的,每影响1天、扣减投标人5万元。

3.3因招标人原因导致投标人月度不能正常生产的,连续天数低于5(含5天)天的,不予补偿;连续天数超过5天的,仅补偿现场运维人员工资。矿井综采工作面搬家影响不予补偿。

4.项目矸石实际处理量以招标人确认的工程量为准,投标人不得以处理量的多少提出索赔。

(三)资产转让

服务期满后,投标人要保证设备可靠完好、具备正常使用条件,无偿将矸石处理系统等全部资产移交招标人。

(四)其他

1.国家及各级关于矸石充填的各类税收、产能、补贴等政策性优惠条件,均归招标人享有。项目建设运营期间产生的相关专利等知识产权归双方共同享有。

2.投标人建设与运营期间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范以及煤矿行业主管部门有关要求,产生相关费用均由投标人承担。

2.3合同期限:建设期为2021年4月30日至2021年10月15日;运营期为2021年10月16日至2026年10月15日。由于招标人原因影响实施的,上述时间整体顺延。

2.4项目

2.5 质量要求:施工质量须符合国家相关验收规范,质量等级为合格。质量缺陷责任期为24月。

2.6安全要求:安全责任主体为中标人,实施现场安全管理责任主体为中标人。

2.7 环保要求:项目必须符合地方环保政策要求,并通过验收。

 

2.2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资质证书。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6年4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投标人具有在中国境内承揽矿山井下矸石或粉煤灰等充填项目业绩1份。提供合同扫描件及对应业绩增值税发票(任意一张)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日期、合同内容等信息;前述增值税发票的发票代码、发票号码、开票日期、不含税金额须清晰可查,否则按无效认定。

【4】信誉要求:/

【5】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须具有高级工程师(采矿、地质或机电专业)及以上职称,提供职称证书扫描件。

【6】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7】施工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8】施工机械设备:/

【9】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

【10】采购货物要求:/

【11】其他要求:/

注:母子公司资质业绩不得互相借用。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没有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成功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

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12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编辑:

sh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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