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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工公司包头化工包头煤制烯烃升级示范项目场地平整工程施工项目招标

   2021-03-11 6
核心提示:  第一章招标公告化工公司包头化工包头煤制烯烃升级示范项目场地平整工程施工项目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名称为

 


 


第一章招标公告

化工公司包头化工包头煤制烯烃升级示范项目场地平整工程施工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化工公司包头化工包头煤制烯烃升级示范项目场地平整工程施工,项目招标编号为:CEZB210301166,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2.1项目概况:包头煤制烯烃项目投产后取得了良好的经济效益和良好的社会效益,为了进一步规模化、集约化、现代化综合开发利用煤炭资源,提升煤制烯烃这一新兴煤化工产业的核心竞争力,打造包头新型煤化工基地,招标人拟启动包头煤制烯烃升级示范项目(以下简称“项目”),将现有工程规模能力扩大。该升级示范项目产能规模为200万吨/年煤制甲醇、甲醇下游加工装置及煤基可降解材料等产品,以进一步体现装置的规模效益。根据项目建设要求和进度安排,对该项目场地平整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2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2.2.1承包商负责场地平整土石方挖、运、填作业、地表清理作业等。

2.2.2按招标人提供的工程施工图纸、文件,完成施工图纸、文件中表述工程内容。

2.2.3投标人具体工作范围,以本合同附件1“工作内容、服务范围及技术要求”的约定为准。

2.3其他:

2.3.1自开工之日起4个月(日历月)建成交工。

2.3.2详细的工期要求由合同附件1“工作内容、服务范围及技术要求”中的约定。

2.3.3达到国家规范、设计及业主施工技术要求,建设工程100%合格。

 

2.2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条件:(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或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一级及以上资质;
(3)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自2018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具有土方工程100万方及以上的工程施工业绩至少3份。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用户证明扫描件;
a、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期、工程范围等信息;
b、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或合同甲方或第三方权威机构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或使用证明或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已竣工的材料。

【4】信誉要求:/

【5】项目经理资格要求:1)本项目拟任项目经理应具有并提供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建筑工程专业)且注册证书在有效期内和安全生产考核证书(B类证书),注册单位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
2)具有并提供担任过3个及以上同类工程项目经理业绩。(提供业绩合同证明。若业绩合同中未体现项目经理姓名,须同时提供合同甲方出具的证明材料。)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技术负责

安全负责

质量负责

【7】其他要求:/

注:母子公司资质业绩不得互相借用。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没有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成功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

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12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编辑:

sh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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