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项目5号机组除尘器安装工程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华能(上海)电力检修有限责任公司。本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工程是电厂2×65万千瓦等容量煤电替代项目工程配套的5号机干式静电除尘器设备安装及调试工作。计划工期为:2021年12月至2022年4月约100天,具体以甲方通知为准。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5号机组除尘器安装工程。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生产经营正常且具备合同履约能力;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 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3) 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施工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资质等级要求:投标人应具有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或电力工程施工承包一级及以上;同时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3.2.2 资格能力要求:无
3.2.3 业绩要求:投标人应具有近四年(2017年1月1日起至今)3项300MW及以上火力发电机组除尘器类设备安装或改造业绩,或3项300MW机组以上发电机组的锅炉安装业绩(请提具体业绩明细,并附有合同复印件,含合同封面、合同签章页)。
3.2.4 其他要求:项目经理需具有二级建造师证(机电工程专业)。
3.3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1年4月2日9时起至2021年4月9日17时止。
购买:在招标文件发售期2021年4月2日9时起至2021年4月9日17时(北京时间,下同)可线上购买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费: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为1000元,除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的原因外,售后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