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解放军某部副食品集中采购(第二次)公开招标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1-jkdssf-w1011/JMRH-220-2021
项目
预算金额:29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9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1.项目概况:
本项目为某部副食品采购招标,共包括2包,总预算290万元,包括蔬果类、干杂类等副食品的统一采购与配送供应,中标人作为招标人的副食品供应商,负责所需副食品的供应、加工、包装、送货及售后服务等,如遇有部队直属幼儿园需要供应副食品的情况,需满足幼儿园的不定时副食品配送需求。
本项目分2个包,采购内容如下:
包号 | 食品种类 | 内容要求 | 限价(万元) | 供货时间 | 供货地点 |
1 | 蔬果类 | 蔬菜类、瓜果类 | 150 | 合自同签订日起1年 | 四川成都 |
2 | 干杂类 | 干货及调味品类、饮品及其他类 | 140 |
注:投标人可同时投递多个标包,且可同时中选多个标包。
2.报价方式: 以下浮率的方式进行报价。
下浮率与结算货款的关系:结算货款≤基准价×(1-下浮率)×数量。
货物基准价参照部队周边农贸市场相关副食品售价,以市场(不定时)询价结果作为副食品价格基准价。
以此算出当日某种供应货物的货款=某种货物基准价*(1-下浮率)。只有供货价格不高于供货方当日实际零售价时,供应货款才可作为采购方在采购期间购买货物需支付款项的计算依据,即结算价格。举例:如下浮率为20%,某日采购方需要采购鲜香菇,而本月商定的鲜香菇基准价为10元/斤,则供货方当日鲜香菇的供货价格必须≤10元/斤×(1-20%),即8元/斤。若供货方提供的供货价格高于8元/斤,则供货方即为违约。
3.供货方式:送货上门。
4.交货时间及方式:采购方在供货日前一天将准确的订购品种、数量告知供货方。供货方在供货日上午最晚8:30前免费运送货物到采购方指定地点,由采购方仓管员验收并双方签字,且保留相关单据。
5.食品要求:达到国家食品卫生安全标准,蔬菜类、水果类、畜肉类、禽肉类、水产类、蛋类等食品能够提供相应的质量检疫报告。包装类食品要印有注册商标、生产厂家名称、厂址、生产日期、产品合格证、保质期限等信息,并且必须提供QS认证信息。
合同履行期限:十二个月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项目 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备注: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注册网站并缴纳因特网技术服务费后,查看项目业主,招标公告,中标公示等,并下载资格预审范围,资质要求,招标清单,报名申请表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编辑:dlsw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