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宁强县生活垃圾热解气化项目设计,已由汉发改投资【2021】560号文批准建设,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项目为一个标段,建设内容:新建宁强县生活垃圾热解气化项目,设计规模:处理规模为130t/d,其中一期处理生活垃圾60t/d+餐厨垃圾10t/d,二期处理生活垃圾60t/d项目建设餐饮垃圾预处理生产车间、其他垃圾生产车间、综合办公楼、环卫车辆雨棚、门卫及地磅、垃圾渗滤液处理系统、配电室、消防水池及泵房等,占地面积10.248亩。
2.2招标范围:项目建设一期工程施工图设计及后续服务等工作。
2.3 要求设计期限:90天。
3、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环境卫生工程)专业甲级】资质或【环境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设计能力;拟派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申请人基本信息要求:申请人基本信息及
( )陕西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发布平台”可查询 3.4申请人信誉要求: 3.4.1.在“信用中国”网( )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4.2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和异常经 营企业名单。 3.4.3申请人不得在各级建设诚信信息平台被列为投标受限制的行为人。 3.4.4在各级建设诚信信息平台未被列为限制其参与投标的诚信不良行为人。 3.4.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4、资格审查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的方法对投标人资格进行审查,资格评审的条件、标准、方法详见招标文件。 5.投标确认时间 投标确认时间从2021年9月9日00时00分至2021年9月14日00时00分。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请于2021年9 月9 日00时00分起至2021年9月29日10 时00分从陕西省 平台( )下载招标文件。 6.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00元。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9 月29 日10时00分,地点为汉中市汉台区南团结街金格大厦四楼。 7.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3投标文件
9.其他 9.1投标人须在陕西省 网站企业诚信管理( )中登记企业信息,然后 9.2投标人须应按规定使用专用工具软件编制,申请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上传投标文件电子版,否则按无效文件处理。
二〇二一年九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