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编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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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资格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投标有效期 | 90天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其他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80,000元 人民币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466.76万元 人民币 |
评标办法 | 综合评估法 |
开标时间 | |
开标地点 | |
开标方式 | |
资格审查方式 | |
答疑澄清时间 | |
是否延期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四川国际网球中心运动员康复楼施工总平绿化工程(第三次)施工标段补遗文件1号 致各投标 一、本项目为园林绿化项目招标文件相关内容澄清修改如下: 1、删除原招标文件投标人资格要求中“3.1.5 所有投标人应具有针对本标段的《成都市建设领域市场主体信用记录(评价)网络登记表》。”的要求。招标文件中所有涉及此相关内容的,均以本次修改后内容为准。 2、删除原招标文件中“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 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其他要求: (1)所有投标人应具有针对本标段的《成都市建设领域市场主体信用记录(评价)网络登记表》、《成都市建设领域从业人员信用记录(评价)网络登记表》。 评标专家对《投标情况公示表》中《成都市建设领域市场主体信用记录(评价)网络登记表》(企业信用表)、《成都市建设领域从业人员信用记录(评价)网络 登记表》(人员信用表)进行核查(以下简称“信用双表”),如显示“无”,评标 委员会将作否决投标处理。 若有弄虚作假行为经查实的,将被没收投标保证金。”内容。招标文件中所有涉及此相关内容的,均以本次修改后内容为准。 二、本项目招标文件“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六、资格审查资料”中原内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