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烟草工业 兰州卷烟厂加装燃气锅炉氮氧化物自动在线检测装置项目二次招标
招标公告
甘肃烟草工业 兰州卷烟厂加装燃气锅炉氮氧化物自动在线检测装置项目二次招标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全信项目管理咨询 招标代理机构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最终确定1名中选供应商,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项目概况
1.1招标编号:QXZX-2021-DL-096-C
1.2招标内容:兰州卷烟厂1#锅炉(20蒸吨)加装氮氧化物自动在线监测装置并完成联网监测(详见招标文件)
1.3供货期限: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
1.4供货
二、资金来源和项目预算
2.1本项目资金为100%企业自筹,已落实。
2.2项目预算:50万元。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次采购招标项目投标(或同一标段投标);
3.2提供有效期内的“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3.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3.5提供本单位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的近三年无行贿行为记录截图并盖单位公章(若存在行贿行为记录则无投标资格);
3.6提供本单位在信用中国网查询的近三年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记录截图并盖单位公章(若存在相关记录,则无投标资格);
3.7 提供本单位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的近三年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记录截图并盖单位公章(若存在相关记录,则无投标资格)。
3.8提供本单位在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的近三年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记录截图并盖单位公章(若存在相关记录,则无投标资格)。
3.9不接受在烟草行业、招标人单位有行贿行为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和行贿人在禁入期限内的投标,上述人员担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的其他企业也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3.10投标时应提供近三年无因违约、不恰当履约等引起的仲裁和诉讼不良记录的承诺书;
3.11投标时应提供无围标、串标行为承诺书;
3.1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项目执行过程中不允许转变责任主体(提供承诺书)。
四、
没有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会员区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详细了解项目情况请联系如下人员:
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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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编辑:dlj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