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诚建设茂名永诚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设备检修维护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GPEC-GC-02101-02101-2021-005)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广东省茂名市茂南区公馆镇
一、招标条件
本同诚建设茂名永诚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设备检修维护项目(招标项目编号:GPEC-GC-02101-02101-2021-005),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项目业主自筹,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招标范围:茂名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设备检修维护项目。
2.2 主要工作内容包括:
负责锅炉、汽轮机、发电机、厂变主设备B级及B级以下级别的检修;负责全厂所有辅助设备的大小修;负责全厂所有生产系统、公用系统及厂外取水泵房系统的检修维护、巡检、事故抢修等设备检修维护工作;全厂建构筑物零星修缮、检修维护工作必须的零星土建;十个工日及以下的设备系统零星改造、更新、新增项目的实施并且工程直接费在2万元及以内的;设备系统的日常保温恢复、刷漆、防腐;非生产设备的零星修理项目;设备物资材料的搬运装卸、领出等工作;全厂的防汛防台,抢险应急等工作;生活区办公楼、宿舍楼、食堂及生活区区域内的照明、电气设备、喷泉、消防设施等设备的维护保养及维修;甲方需要的其它配合工作。(具体工作内容以招标文件为准)
2.3 工程期限:
(1)工程期限为一年,计划日期:2022年01月0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实际开工日期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2)发包人有权在本合同履约期满1年时,按照合同考核条款约定对承包人进行年度服务质量考核,符合年度考核要求,本合同可顺延1年,并有权根据每半年的考核结果单方面终止合同,承包人须承担合同考核条款约定的违约责任。
2.4标段划分:1个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 投标方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 投标单位必须具有类似工程业绩;或有正在施工的类似工程项目。
3) 投标方近三年无重大安全伤亡事故,无重大火灾事故,无重大质量事故等。
4)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5)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财务状况和市场行为良好,具有健全的资金垫付能力。没有处于被有权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资质、停业整顿、取消投标资格以及财产被接管或进入破产程序等。
6) 投标方在近5年内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逐或因投标方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
7) 在 注册,并成为合格供应商。
8)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预计2021年11月01日至2021年11月21日
项目 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备注: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注册网站并缴纳因特网技术服务费后,查看项目业主,招标公告,中标公示等,并下载资格预审范围,资质要求,招标清单,报名申请表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编辑:dls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