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电网 华北分部2021年第四次物资招标采购(冀北)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国家电网 华北分部2021年第四次物资招标采购(冀北)(招标编号:HB21-FB-WZZB04)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国家电网 华北分部(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提交密封的有竞争性的投标文件。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分标编号及分标名称见下表,具体内容详见附件1。
分标编号 | 分标名称 |
01 | 标1-调控软硬件购置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须具备相应货物的制造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保障如期交货等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除特别注明外,这些资格、资质、业绩均系投标人本企业所拥有的权利权益。
3.1投标人及其投标方案须满足如下通用资格要求:
(1)若投标人为制造商,必须具有生产投标产品所需的生产场地、生产设备、生产人员、产品及元器件检测能力。
(2)取得招标人要求的有效认证证书。
(3)取得国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标准规定的有效许可证。取得招标文件要求的有效认证证书。
(4)应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用。
ⅰ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铁路局等九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投标人不得存在违法失信行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 列入“黑名单”。
ⅱ根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投标人须在商务文件中提供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的的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报告中应包含“营业执照信息”、“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和“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查询日期应在投标截止日前20天内,查询结果应为网站自动生成的PDF文件)。
ⅲ根据国家发改委等部委联合印发的《印发<关于对电力行业严重违法失信市场主体及其有关人员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的通知》(发改运行〔2017〕946号)的规定,投标人不得被政府主管部门认定存在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并纳入电力行业“黑名单”。
(5)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6)如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招标人接到对中标候选人行贿犯罪的举报,经查属实的,将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并将其行为视为“在招标采购活动中提供虚假信息”,根据《国家电网公司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管理细则》规定纳入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
(7)投标人投标时提供“重法纪、讲诚信、提质量”承诺函(格式详见招标文件)。请各投标人严格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承诺函,并将打印后的承诺函经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企业公章后,按招标文件要求封装,并于开标当日提交。该承诺函作为投标文件组成部分,与其他投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发现承诺函内容不全、与招标文件要求不符或经核实存在代签、违反承诺函中所列规定等情况,招标人将在评标阶段视情节严重程度进行扣分或否决投标处理。
3.2投标人须满足的专用资格要求: 见招标公告附件。
3.3信誉要求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①开标日前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的;
②开标日前两年内存在违反国家有关法律禁止转分包规定的行为。
3.4联合体要求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其他资格要求: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项目 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备注: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注册网站并缴纳因特网技术服务费后,查看项目业主,招标公告,中标公示等,并下载资格预审范围,资质要求,招标清单,报名申请表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编辑:dls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