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资格后审)(实行电子招投标)
项目编号 |
皖E0-18-2021-1098 |
项目名称 |
马鞍山市雨山区2021年中心城区棚户区改造项目-安民赵村地块项目(EPC总承包) |
项目审批、核准或 备案机关名称 |
马鞍山市雨山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雨发改〔2021〕128号) |
项目统一代码 |
2107-340504-04-01-408529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招标人 |
马鞍山市雨山土地开发投资 |
招标代理机构 |
马鞍山市兴马项目咨询 |
资金来源 |
√政府投资 □其他投资 |
建设地点 |
马鞍山市雨山区(具体地点见以下建设规模) |
建设规模 |
本项目含以下2个子项目: 1、安民赵村地块安置房工程位于安民农贸市场以南,天一重工以北,黄家塘以东,鸳鸯三村以西,总占地面积为19150.74平方米,由7栋高层住宅楼,1栋物业管理用房及其配套用房以及地下车库组成。总建筑面积为51016.12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为37035.30平方米,包括住宅面积32835.78平方米、物业管理用房面积1077.12平方米、物业经营性用房面积1270.08平方米、社区用房面积1552.32平方米、养老用房200.00平方米、开闭所面积100.00平方米,地下室建筑面积为13980.82平方米。机动车停车位270辆,容积率1.93%,建筑密度21.64%,绿化率38.6%。 2、安民路(雨园路-安民路)西起雨园路,东至现状安民路,路线全长174.104米,道路红线宽30米,双向双车道,行车道宽度18.00米,两侧人行道宽度各为6.00米,设计车速30千米/小时,为城市支路。其中在K0 046.310处以桥梁形式跨越黄家塘,设置一座30米现浇箱梁。配套完善综合管线、亮化及绿化工程等。具体详见初步设计。 |
工期 |
合同签订后60日历天内完成初步设计批复后的全部施工图设计并配合招标人完成施工图审查工作;施工图审查完成后 670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合计总工期730日历天。(图纸审查工期不在上述工期内) |
招标范围 |
完成批复初步设计建设范围内的勘察、初设优化和深化设计、施工图设计,并通过施工图图审,以及合同约定的设备、材料采购及工程施工等工程总承包内容。 (1)勘察设计:包括但不限于本次招标所列范围内的勘察测量、初设优化和深化设计、施工图设计内容并通过施工图图审; (2)采购部分:包括但不仅限于项目直至竣工验收阶段全过程涉及的所有材料和设备的采购、保管、安装及调试、移交以及质保期内的保修服务; (3)工程施工:包括但不限于工程设计范围内全部内容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全过程涉及施工图设计范围内所有施工及安装部分。 具体详见初步设计。 |
最高投标限价 (人民币) |
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为20790.05万元。 |
标段划分 |
1个标段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1、投标人须同时符合以下设计资质和施工资质要求: (1)设计资质:须具备以下①或②或③或④或⑤要求: ①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②建筑行业设计甲级资质和市政行业设计丙级以上(含丙级)资质; ③建筑行业设计甲级资质和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设计丙级以上(含丙级)资质; ④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和市政行业设计丙级以上(含丙级)资质; ⑤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和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设计丙级以上(含丙级)资质。 (2)施工资质:须同时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 2、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部分
(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资格且在投标单位注册。 (2)设计部分
(3)施工部分
(4)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与设计部分
不符合上述要求的,评委会不予认可。 3、投标人须符合下列情形之一(不良行为记录以《马鞍山市 主体不良行为信息处理暂行办法》(马公管〔2016〕35号)为准): (1)开标日前两年内未被马鞍山市、县 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或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未满5分的。 (2)最近一次被马鞍山市、县 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5分到9分(含9分)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3个月。 (3)最近一次被马鞍山市、县 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10分到19分(含19分)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6个月。 (4)最近一次被马鞍山市、县 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20分到29分(含29分)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12个月。 (5)最近一次被马鞍山市、县 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30分以上(含30分)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24个月。 4、投标人不得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 (1)投标人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投标人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3)投标人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4)投标人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的。 (以上仅以开标当日“信用中国”网站 /公布的信息为准)。 5、信誉要求: (1)投标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部分
(2)投标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部分
6、业绩要求:/ 7、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采用汇款方式递交的,必须从其
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投标人可就上述标段中的全部标段投标。 10、已从马鞍山市 系统获取招标文件。 |
资料下载 |
1、投标人可于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1年12月4日17时30分, 网上用户登记详见《马鞍山市公共资源电子化交易网上用户登记流程须知》。 2、招标文件费用:本项目不收取。 |
对招标文件的异议 |
对招标文件的异议,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由投标人自行登录进入马鞍山市 系统进行提疑,如有必要,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将以网上答疑澄清的方式予以解答,投标人在系统中自行下载,具体操作详见系统操作手册。 |
投标文件递交 |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12月21日9时00分。 2、需要递交的投标文件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 3、投标文件递交 4、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系统不予受理。 |
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 |
详见《马鞍山网上招投标系统电子标书制作工具及网上投标操作手册》 网 |
开 标 |
1、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2、开标 |
投标保证金 |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接受电子保函(银行、保险、担保等)、纸质银行保函形式(有关电子保函、纸质银行保函的要求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相应内容)和网银、电汇、转账形式;若采用网银、电汇、转账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选择以下一家银行进行缴费: 账户1 户 名:马鞍山市
账 号:188751104706 账户2 户 名:马鞍山市
账 号:34050165860800000613-192230 账户3 户 名:马鞍山市
账 号:1306021338000447925 |
特别提示 |
根据《关于积极应对疫情做好 工作保障经济平稳运行的通知》(马公管办〔2020〕10号)文件要求,本项目采取投标人远程解密的方式解密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不得派代表前往开标现场。 |
邮 编:243000 联 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