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韶关市坪石发电厂有限公司(B厂)发电副产品(粉煤灰、炉渣、石膏)销售招标公告

   2021-12-08 0
核心提示:(招标编号:CHDTDZ089/16-XS-04)项目所在地区:广东省韶关市坪石镇南端约4.5km之河丰地区一、招标条件韶关市坪石发电厂 (B厂

(招标编号:CHDTDZ089/16-XS-04)

项目所在地区:广东省韶关市坪石镇南端约4.5km之河丰地区

一、招标条件

韶关市坪石发电厂 (B厂)发电副产品(粉煤灰、炉渣、石膏)销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由项目法人自筹;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规模:725MW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3个标段,具体为: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标书售价(元)

CHDTDZ089/16-XS-0401

粉煤灰销售

坪石公司粉煤灰销售约9.5万吨

200

CHDTDZ089/16-XS-0402

炉渣销售

坪石公司炉渣销售约8.6万吨

500

CHDTDZ089/16-XS-0403

石膏销售

坪石公司石膏销售约3.2万吨

200

 

自2018年4月23日起开始推行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对于购买标书的各投标单位以及选择增值税普通发票的中标单位将采取电子方式开具,不再提供纸质发票。请各单位登录电商平台业务系统,在“电子招投标-发票管理”菜单中下载电子发票后妥善保管,以便后续使用。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粉煤灰销售】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

3.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 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投标人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 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不得被国家应急管理部 列入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名单(在评审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必须提供自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前至少1个同类产品采购或销售或处置加工业绩。(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复印件等,需能明确看出合同标的、数量等相关信息,否则视为无效业绩)。

8.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9.本项目接受代理商投标。

【炉渣销售】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

3.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 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投标人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 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不得被国家应急管理部 列入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名单(在评审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必须提供自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前至少1个同类产品采购或销售或处置加工业绩。(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复印件等,需能明确看出合同标的、数量等相关信息,否则视为无效业绩)。

8.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9.本项目接受代理商投标。

【石膏销售】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

3.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 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投标人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 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不得被国家应急管理部 列入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名单(在评审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必须提供自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前至少1个同类产品采购或销售或处置加工业绩。(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复印件等,需能明确看出合同标的、数量等相关信息,否则视为无效业绩)。

8.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9.本项目接受代理商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公告时间:2021-12-07 09:00到2021-12-15 17:00。

购买标书时间:2021-12-07 09:00到2021-12-15 17:00。


没有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会员区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详细了解项目情况请联系如下人员:

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12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编辑:dlj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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