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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工公司包头化工热电中心粉煤灰接收与处置项目招标公告

   2021-12-16 0
核心提示:第一章招标公告化工公司包头化工热电中心粉煤灰接收与处置项目公开招标项目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化工公司包头化

第一章招标公告

化工公司包头化工热电中心粉煤灰接收与处置项目公开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化工公司包头化工热电中心粉煤灰接收与处置项目公开招标,项目招标编号为:CEZB210308468,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本次招标内容为国能包头煤化工 热电中心锅炉粉煤灰装车、运输,并卸放至专业处置场所进行综合利用或堆存(处置场所由投标方自行解决,但必须保证粉煤灰处置合规合法)。包括:1)粉煤灰装车、运输、接收和处置;2)灰库及周边卫生清理;3)灰库事故排堵等与本项目相关服务。4)以及临时安排的其他工作。

2.2其他:

1)粉煤灰产量:正常运行工况下,年产量约20万吨(具体产量以粉煤灰实际形成量为准)

2)服务期限:2022年4月1日至2025年3月31日。

2.2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储存、利用、处置粉煤灰的设施,已经依法进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并取得生产或使用的批准文件。

【2】财务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能够开具国家规定的交通运输类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一般纳税人资格证明或近3个月内开具的同类发票扫描件;

【3】业绩要求:2017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合同签订时间)投标人应具有粉煤灰接收与处置服务项目1个及以上业绩,且均已履约完成。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a)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日期、合同金额、服务范围等信息;b)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或使用证明或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已履约完成的材料。

【4】信誉要求:/

【5】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7】设备要求:投标人应具有10万吨及以上的粉煤灰储存能力,并配有粉煤灰运输的专用车辆(投标人须备有至少7台运输车辆,包括密闭罐车5台、密闭翻斗车2台),车辆必须具备包头化工出厂过衡的条件(包头化工物联网地衡长16米、宽3米),且满足包头化工物联网系统相关要求,以上要求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8】其他要求:/

注:母子公司资质业绩不得互相借用。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注册方法详见:帮助中心→“投标人注册、标书购买、支付方式等操作说明”。

4.2

4.3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1-12-15 10: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1-12-20 16:30:00。


没有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会员区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详细了解项目情况请联系如下人员:

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12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编辑:dlj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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