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汉钢华富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余热资源综合利用自备发电改造项目-灭火、火灾报警及消防控制系统二次招标公告
1、项目基本情况:
本项目为EPC总承包交钥匙工程,我院负责本工程总承包范围的的设计、设备及材料采购、建筑安装施工、系统调试、无负荷试车、热负荷试车、试运行、人员培训与服务、完成性能考核、验收、保修等EPC总承包工作。本项目包含1×260t/h超高温亚临界中间再热燃煤气锅炉+1×80MW超高温亚临界一次中间再热凝汽式汽轮机+1×85MW发电机组及其配套辅助设施。
2、合同或业主的主要条件:
供货期要求:以项目部发出通知要求为准。
供货范围及要求:见技术规范书中的要求。
其他技术要求见技术规范书。
质量要求:
(1)按招标文件中的质量要求执行。
(2)按国家标准执行;无国家标准而有部颁标准的,按部颁标准执行;无国家和部颁标准的,按行业惯例或公认的企业标准执行。
3、资格要求
3.1通用资格条件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其它组织,须具备完成相应招标项目的能力,并在人员、设施设备、资金、资格等方面具有保障如期交付等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投标人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设计、制造、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的相应的资格和能力。具体应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独立签订合同的权利。
(2)取得招标人要求的国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标准规定的有效许可证、认证证书或年检记录。
(3)必须具有完成招标项目所需的场地且符合要求的设施设备以及试验检测能力。
(4)投标人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及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5)提供的同类设备未出现过事故,或出现过事故,但已采取了有效的整改措施及善后处理,并得到相关机构的验证。
(6)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未因投标人的交付拖延问题而严重影响施工和工程进度;或出现过其它重大问题,但已采取了有效的整改措施及善后处理,并得到相关机构的验证。
(7)在国内招投标活动、合同履行、后续服务过程中,未受到相关机构的质量或履约服务投诉。
3.2专用资格条件
投标人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设计、制造、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的相应的资格和能力。具体应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独立签订合同的权利。
(2)具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3)投标人应具有本次招标产品的生产许可证或国家规定的认证机构颁发的认证证书,完全符合国家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及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
(4)具有制造与招标设备相同设备的能力,在安装、调试运行中未发现重大的设备质量问题。投标人应提供高质量的设备,这些设备应是成熟可靠、技术先进的产品。
(5)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及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7)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投标。
(8)投标人需在投标文件中,按照招标人的需求提供一份量价清单。并在中标后提供一份与合同价相符的量价清单。
(9) 投标人除按时完成设备供货外,还应在2022年1月30日前完成合同内所有设备的安装和调试工作;
(10)投标人应负责组织本项目的消防验收工作,办理相关手续,保证本项目消防验收通过。
3.3业绩:三年内投标人具有本工程同类的业绩,业绩数量不少于2项。
3.4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3)被责令停业的;
(4)被暂停或取消招标资格的;
(5)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6)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选或严重违约或重大质量问题的;
(7)与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8)与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9)与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10) 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及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11)在安装、调试运行中未发现重大的设备质量问题。投标人应提供高质量的设备,这些设备应是成熟可靠、技术先进的产品。
(1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13)进口设备接受国内代理商的投标。
4.资格评审方式
招标人将组织评审专家,对报名参加投标的供应商进行资格后审。
资格后审方式,将在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将被否决投标。
5.招标文件获取
5.1招标公告发布时间:2021年12月21日至2021年12月27日9:00时。
请各参与供应商及时报名,报名截止时间后将无法参与本项目。
5.2本次招标文件只发放电子版。
刘 工:13681557910 (微信同号)
柴 源:手机 13810007781
传 真:010-519574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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