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电力 开封发电 火车车皮余煤清理项目第二次招标公告
河南电力 对 河南电力 开封发电 火车车皮余煤清理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一、项目基本情况
领取后统一安排邮寄(由于疫情原因,无法现场开标及发放),开票、领取、邮寄所需时间较长,且在疫情期间纸质发票领取和邮寄时间等均具有不可控性。故我方建议投标人选择电子发票,并确认好接收发票的电子邮箱,电子发票的出具时间为标书发售截止后5个工作日内,由系统发送到投标人购买标书登记人所留邮箱(电子发票可以打印,电子发票的法律效力、基本用途、基本使用规定等与税务机关监制的增值税普通发票相同。投标人均可正常可用报销,且没有遗失风险)。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基本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2.投标人应是合法纳税人,能开具(自开或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3.投标人应经营状况良好,最近两个报告期未发生资不抵债的情况(提供近三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4.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5.投标人在近 3 年内不存在骗取中标、投标中提供虚假资料、串通投标现象、严重违约及因自身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6.安全要求:
6.1未被集团公司、河南公司列为供应商“黑名单”或“严重不良行为”且在惩戒期内的。
6.2投标人在近3年(投标截止日前36个月--“释义同下”)内不存在重大安全事故,或在近1年内不存在较大安全事故。
6.3投标人在近3年内未发生人身死亡事故和较大及以上安全质量环保事故(须提供上级主管部门出具的三年无事故证明,或投标人承诺函)。
7.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投标文件中提供证明投标单位股权结构的企业图谱等证明材料);单位负责人或单位高管为同一人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标段投标(投标文件中提供证明投标单位企业负责人及高管关系图谱等证明材料)。
8.投标人与国家电投河南公司及所属单位不存在法律纠纷。
9.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0.或存在严重违约、串标、非法取得中标类行政处罚,且在惩戒期内的。
(二)专项资格要求(以投标文件中提供资料为准,原则上不再澄清)
1、投标人自2016年1月1日以来,应有2个与本项目相类似的业绩(需提供合同复印件)。
四、发售招标文件事宜
1.
2.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2021年12月20日至2020年12月24日全天。
热线服务:上午8:30~11:30,下午13:30~18:00(法定节日除外)。
3.招标文件价格
招标文件自愿购买,一经售出,费用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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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李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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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编辑:dlj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