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安盟突泉县东杜尔基镇明星村乡村振兴旅游产业项目
兴公资交易【 2022】建设(公开)0018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兴安盟突泉县东杜尔基镇明星村乡村振兴旅游产业项目已由突泉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突发改字【2022】35号批准建设,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的方法选择合适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
2.2项目总投资:5904万元,本项目招标控制价:4805.12万元
2.3建设规模及内容:
旅游服务中心:占地面积为8500平方米,建筑面积800平方米,景观面积为7700平方米。
停车场:占地面积为 15400平方米,其中建设永久停车场面积为4400平方米,临时停车场面积为11000平方米。
庭院水稻:包括庭院经济蓄水广场占地面积 7500平方米,泵站管理用房建设面积为200平方米,广场面积为7300平方米;庭院水稻种植面积为13800平方米;庭院经济景观水系面积为23000平方米
沙滩儿童娱乐设施:包括鲸鱼喷水乐园占地面积为 1100平方米,建筑面积为400平方米,景观面积为700平方米;鲸鱼儿童沙坑面积为580平方米;鲸鱼跳跳云面积为500平方米;彩虹沙堡面积为1100平方米;阳光沙滩15000平方米;水上乐园一项
2.4计划工期:183天。
2.5标段划分:本招标项目分为1个标段。
本项目为设计、施工 (EPC)工程总承包项目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设计、施工双资质:
( 1).设计单位资质要求: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和经营许可的独立法人;
( 2).施工单位资质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园林绿化经营范围的企业营业执照且同时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财务状况良好,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注:本次招标必须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牵头人需要网上报名下载招标文件。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不得以不同的供应商同时参加本次招标项目。
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18年至2020年)财务状况良好。
3.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和重大工程质量安全问题。
4.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施工单位为牵头人)。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1)联合体成员总数不超过2家 。
( 2)联合体各方在同一招标项目中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 3)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牵头人及各方拟承担的工作范围、责任、权利和义务。
( 4)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5.EPC
施工负责
7.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 /);
8.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9.为招标项目前期工作提供咨询服务的,不得参与本次招标活动。
三、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1.投标人在兴安盟公共资源网上交易系统中无需报名,直接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2022年 2月22日至 2022年 2月28日 17时30分
没有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会员区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详细了解项目情况请联系如下人员:
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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