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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能(广东)能源开发有限公司2022至2023年度光伏项目造价咨询框架协议采购(A标段)】招标公告

   2022-05-06
核心提示: 华能(广东)能源开发 2022至2023年度光伏项目造价咨询框架协议采购(A标段)招标公告(招标编号:HNZB2022-05-2-004)项

 


华能(广东)能源开发 2022至2023年度光伏项目造价咨询框架协议采购(A标段)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22-05-2-004)

项目所在地区:广东省

1.招标条件

本华能(广东)能源开发 2022至2023年度光伏项目造价咨询框架协议采购(A标段)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本项目划分2个标段,分为A标段和B标段,具体合同执行量以实际项目开发情况为准,本次招标标段为A标段。招标人有权根据项目实施情况,协调两个标段具体实施项目,中标人应无条件响应。

华能(广东)能源开发 2022至2023年度光伏项目造价咨询框架协议采购A标段和B标段2个标段,按“兼投不兼中”的原则定标:即同一投标人在上述两个标段招标中,只能中其中一个标段,若其中一个标段被确定为中标人,则失去另一个标段的中标资格。

当投标人同时为上述两个标段第一中标候选人时,评委会将按照其中一个标段的第一中标候选人与另一个标段的第二中标候选人投标报价交叉组合总价最低的原则,分别推荐两个标段的中标候选人排序。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概况为满足华能(广东)能源开发 光伏项目建设需要,现拟开展华能(广东)能源开发 2022至2023年度光伏项目造价咨询采购。

2.2 规模:光伏项目造价咨询服务招标预估规模

2.2.1集中式光伏

50MW-80MW光伏项目2个,水面及地面光伏项目各1个;

81MW-110MW光伏项目2个,水面及地面光伏项目各1个;

111MW-140MW光伏项目2个,水面及地面光伏项目各1个;

141MW-170MW光伏项目2个,水面及地面光伏项目各1个;

171MW-200MW光伏项目2个,水面及地面光伏项目各1个;

201MW-230MW光伏项目2个,水面及地面光伏项目各1个;

231MW-260MW光伏项目2个,水面及地面光伏项目各1个;

261MW-300MW光伏项目2个,水面及地面光伏项目各1个。

2.2.2屋面分布式光伏

10MW-15MW屋面分布式光伏项目4个;

16MW及以上屋面分布式光伏项目2个。

2.3框架有效期:自框架协议签订生效之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具体项目合同履约有效期以具体合同约定为准。

2.4服务期限:

2.4.1集中式光伏发电项目工期暂定8个月,自具体项目造价咨询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根据现场实际需要开始提供造价咨询服务,至完成招标人规定的造价咨询全部服务时间止,具体以合同执行情况为准。

2.4.2屋面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工期暂定4个月,自具体项目造价咨询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根据现场实际需要开始提供造价咨询服务,至完成招标人规定的造价咨询全部服务时间止,具体以合同执行情况为准。

2.5 工程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和行业对清单计价及施工图预算编制质量要求;咨询项目一次合格率达98%以上;工程量核算准确率达97%以上;质量事故率为零;咨询业务应满足委托人进度要求;按工程管理要求制定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

2.6 招标范围: 在框架协议有效期内,根据签订的光伏项目造价咨询合同,主要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全过程技经业务咨询、全过程工程预(结)算、编制管理概算的建议、编制招标分标概算或限价、编制工程量分析报告、编制工程结算报告、编制工程竣工财务决算报告工作,协助审核设计概算,协助招投标工作,协助进行工程造价动态管理,协助基建物资的清点与核算,配合审计工作等。

2.7本次招标为框架协议招标,招标人不保证以上所有项目在服务期内实施,也不保证以上所有项目均签订服务合同,招标人有权就该地区特殊的项目进行单独招标。

2.8框架协议签订:由华能(广东)能源开发 与中标人签订年度框架协议。为确保满足项目建设需求,如发生中标人不能按合同约定履约时,招标人有权终止部分或全部框架协议。

2.9本项目合同生效条件

2.9.1 本框架协议在招标人及中标人双方法人代表或法人授权代表签字、加盖公章后生效。

2.9.2 发包人及其管理单位根据项目实际需求与承包人签订具体光伏发电项目造价咨询服务合同。具体光伏发电项目造价咨询合同在项目单位及中标人双方法人代表或法人授权代表签字、加盖公章后生效。

2.9.3 招标人在项目所在地区设立项目公司后,具体光伏发电项目造价咨询合同将由招标人在项目所在地区的项目公司负责执行具体光伏发电合同。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能集团 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 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投标人自2017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独立承担并完成3个100MW级及以上光伏项目全过程造价咨询业绩(提供合同扫描件,含服务范围和签字盖章页)。

备注: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的具体业绩的要求必须包括①全过程结算审核咨询;若招标的服务范围中包括②编制执行概算或管理概算或编制主体施工标分标概算或限价,则提供的业绩服务范围中也必须包含此内容。(说明:当招标项目的服务范围包括以上①②内容时,若提供的两个造价咨询合同业绩分别只含以上两项内容之一,则累加算1个工程业绩)。

3.2.2

3.2.3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2.4本项目不允许分包。

4.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2年5月5日9时至2022年5月11日17时止


没有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会员区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详细了解项目情况请联系如下人员:

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12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编辑:dlj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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