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CHDTDZ017/17-SG-91)
1.招标条件
中国华电科工集团 基建项目青海华电海西德令哈500万千瓦光氢储一体化示范基地一期100万千瓦光储及3兆瓦光伏制氢项目35kV集电线路工程已由中国华电科工集团 批准,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招标采购项目 2.2项目规模:青海华电海西德令哈500万千瓦光氢储一体化示范基地一期100万千瓦光储及3兆瓦光伏制氢项目,位于青海省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以下简称“海西州”)德令哈市。该项目场地位于德令哈市西出口光伏光热产业园区,规划场区东侧与德令哈市区相距约25km,南侧距离克鲁克湖约13km,北侧1km为祁连山山脉南麓。S20(德小高速)位于规划区南部6km,西侧紧邻南北走向的灶火沟岔路,交通十分便利。 2.3招标采购项目工期:本标段计划开工日期:2022年6月10日,计划完工日期:2022年10月30日。 2.4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标书售价(元) CHDTDZ017/17-SG-9101 集电线路工程 箱变基础、箱变安装及调试、电缆及光缆敷设安装等、电缆沟施工等。 1000 我公司对于购买标书的各投标单位在开具标书费发票,以及选择增值税普通发票的中标单位在开具代理服务费发票时将采取电子发票方式,不再提供纸质发票。请各投标单位登录华电集团 业务系统,在“电子招投标>发票管理”菜单中查看、下载电子发票。 3.投标人资格要求 【集电线路工程】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 3.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 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 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不得被国家应急管理部 列入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名单(在评审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须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和政府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8.业绩要求:投标人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须具有至少3个35kV及以上电压等级输电线路施工合同业绩(或施工合同的施工范围包括35kV及以上电压等级输电线路),所有业绩须提供合同封面、签字页及其他关键页的扫描件。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4.2获取方式: 第一步:会员注册。
项目 联系人:李工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88115471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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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注册网站并缴纳因特网技术服务费后,查看项目业主,招标公告,中标公示等,并下载资格预审范围,资质要求,招标清单,报名申请表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