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双园项目地面附着物房屋拆除及垃圾清运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4,239,5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双园项目地面附着物房屋拆除及垃圾清运):
合同包预算金额:4,239,5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4,238,577.55元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
| 1-1 | 其他建筑物施工 | 4239500.00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4,239,500.00 | 4,238,577.55 |
合同履行期限:无合同履行期限:2022-06-10 08:00:00 至 2022-10-10 18:00:00(具体服务起止日期可随合同签订时间相应顺延)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合同包1(双园项目地面附着物房屋拆除及垃圾清运)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3)《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4)《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
(5)《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6)《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7)《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8)《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
(9)《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合同包1(双园项目地面附着物房屋拆除及垃圾清运)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合法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事业单位应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自然人应提供身份证明文件;
(2)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并与营业执照上信息一致。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拟派项目经理具备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建安B证)及无在建工程承诺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5)财务状况报告:提供供应商2020年或2021年任一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开标前三个月内开户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
(6)税收缴纳证明:提供供应商2021年1月至今任意一个月已缴纳完税凭证或税务机关开具的完税证明(任意税种);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7)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供应商2021年1月至今任意一个月已缴纳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8)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9)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由供应商根据项目需求提供说明材料或者承诺)
(10)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单位将被拒绝参与本项目投标;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2年05月10日至2022年05月16日,每天
地点:(请登录)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2年05月31日 14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获取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及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详情请联系如下人员:
联系人: 柴 工:手机 13810007781 (微信同号)
刘 静:13681557910 (微信同号)
